“我觉得这种生活方式(跳脱衣舞)是一种好办法,可以让我在学校附近就赚到大把的钱。
我挣到了参加派对的钱,而且最重要的是,大部分迷幻药我都可以免费得到。
一开始我吸毒吸得还没有这么多——可是干我这种工作就免不了要吸毒,很快我就越吸越多,最后它成了我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
“有几年我曾经努力想控制局面,不让自己在这条道上走得太远,可是慢慢地,我的生活沿着毒品、酒精、性乱交这些东西一路下滑,和形形色色堕落迷失的人彻底混到了一起。
一旦你陷进去了,你几乎不可能爬出来,除非上帝肯帮你。
钱这东西实在太好了,而且你已经养成了这种生活习惯,简直不可能再适应主流社会的生活了。
一开始的时候,这种生活好象还挺有趣,没什么害处,甚至非常迷人。”
上面这个吸毒派对的故事可能太极端了,但是在另一方面,有这么多人陷入一种最终会导致堕落的“有趣的循环”,他们结婚,生子,然后才发现与他们共同生活的人对生活完全不认真,这种情况使我非常震惊。
出现这种状况,是因为有太多的人将“有趣”和“幸福”混为一谈,他们觉得自己与某人好象挺般配,或者“这种有趣的事”让他们觉得快乐,他们以为这就是幸福了。
真正使人幸福的事绝不会与堕落或违法的事沾边,也绝不会使人与那些令人羞于提起的人为伍。
令人幸福的行为是我们希望教给子女的那类行为,是我们愿意让朋友分享的那类行为。
“有趣”有时可能会达到上述标准,但绝非所有的“有趣行为”都可以达到这个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