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以人子身分及工作超越天使(2:5-18)
希伯来书注释 by 马有藻
基督是神子,其身分必超越天使,此点读者必口服心服,不容置辩;但基督曾降世为人,为人尝了死味,这样他能否仍超越天使,这是读者必质疑的,于是作者遂逐一辩证,基督虽道成肉身披戴属人的性质,却仍能胜越天使。
〖A.人子的尊荣(2:5-9)〗
「我们所说将来的世界,神原没有交给天使管辖。但有人在经上某处证明说,『人算什么,你竟顾念他,世人算什么,你竟眷顾他;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点,赐他荣耀尊贵为冠冕,并将你手所造的都派他管理;叫万物都服在他的脚下。』既叫万物都服他,就没有剩下一样不服他的。只是如今我们还不见万物都服他。惟独见那成为比天使小一点的耶稣,因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贵荣耀为冠冕,叫他因着神的恩,为人人尝了死味。」
基督以人子的身分「现世」仍能比天使优越,理由有三:
1.人子有权承受将来的世界(2:5)
在现今的世界中,天使确有管辖之权柄(参但10:13,20,21;约12:31;14:30;弗6:12)。「将来的世界」乃是基督再回来作王的时代,那时得胜的信徒与他同时作王管理世界(注37)(参启3:21;20:6)并辖管天使(林前6:1-3;弗1:20)。「管辖」本是军事词汇,意指军官调动士兵行军的队伍,或安排部队的阵势(注38),在此则用作基督为王之管理方面。作者引述天使有权责服役及管理现今的世界(参申32:8),将来的世界却是属人子基督管辖的范围。
2.人子恢复世人的尊荣(2:6-9a)
为了要证实人子必会管辖将来的世界,作者引用诗第8篇的话,那是一篇弥赛亚诗篇,内中记述神造人的尊荣,并应许以世界给人管理,这应许与现实(2:8)有一个不可跨越的距离,但在基督身上,人的尊荣遂变成失而复得了。按诗8:6言,人虽有神的眷顾,人还是比天使微小一点;人虽复有神的荣耀和尊贵的应许赐与他,并命万物服在他脚下,这是人独有之尊荣,但今日事与愿违,万物都未归降人,这是人的难题。人虽有荣耀尊贵,又万物本要服在他脚下,却有两个难结,一是人如何比天使微小一点,二是万物仍没一点服在他脚下,那怎么办?
人的难题变成基督的难题,他降世为人,便承担了属人的羞辱与失败,但因他的得胜,人便寻回他所失落的尊荣,故此人的难处便在基督身上获得完善的解决,因为他甘愿背负人的罪,受了代死的苦,所以神将尊贵荣耀赐与他,而世人因他的救恩可以寻回失落了的尊贵与荣耀。
为了解释这个失而复得的过程,作者又再呕心沥血力证如下,他先释明人的失败,再述人子的得胜:
a.人如何比天使微小一点──「天使」一词在希伯来文(诗8:5)是elohim,此字意「神」(如创1:1)或「天使」(诗97:7)或「人」(诗82:6),确定之意义要视乎上下文的涵义。七十士译本将诗8:5译作「天使」,希伯来书作者视之为合理之翻译,故引自该处证实其立论(注39)。此外,犹太人的他尔根,古犹太经学家,叙利亚译本,拉丁通俗本等亦译成「天使」(注40),可见古代圣徒的意见对此点颇一致。「微小一点」可指空间、时间或程度的任何一面范畴)在此处有二个意义,一指人在肉身物体及地理环境方面较天使微小言,但这是人的规限,人总不及灵体的多能多才,故此意似不能成立;另一是指时间方面言(如赛57:17)(注41),那是说今日人没有该有的尊荣,以致比天使微小,溯因人犯罪丧失了治理万物之权柄(创3:17-19),导致今日天灾横祸,动植物皆不易为人效力。人以昌明的科技竭力叫地服在脚下,始终不能成功,全因人类始祖亚当犯罪之故(参罗8:19-22)。这情况将持久下去,直至弥赛亚再来在地上建立太平盛世之国度时才恢复过来。旧约学者D.R.Glenn谓诗第8篇有浓厚弥赛亚预言成分,故希伯来书作者并不反对七十士译本,他只将诗第8篇的弥赛亚预言成分用在基督身上(注42)。
b.基督如何比天使微小一点──为了要成就救恩,基督便要降世为人,成为真人,就是人子,名叫耶稣(此名强调他的人生)。基督既成了人,就有人的软弱,但那只是暂时的(如「人如何比天使微小一点」的辩证),约三十多年之久,为了代人负起因罪而来的刑罚,尝了死味,使人能进入荣耀里去(注43)。
诗第8篇本是颂赞人的尊荣,但希伯来书作者仿照敬虔犹太人士的Midrash式释经法,视该篇诗具有双指性,一指人类,二指基督。原初所指是第一亚当(代表人类),其失落之尊荣在末世的末后的亚当身上便即复得(即基督),这正是基督降世之目的了(注44)。
3.人子成就人的救恩(2:9b)
犹太人最难理解的是神的弥赛亚怎可以比天使微小?耶稣若是基督,怎能超越天使?作者在上文证出人子回复世人的尊荣,此点天使无能办妥。他指出基督「为人人尝了死味」是弥赛亚代赎的功劳(回答结18:4;罗6:23的难题),天使不可死,故不能成就代死的赎价。
基督的死乃是因神对人的恩典之故,使世人因此获得不费之惠、不劳而获的救赎,就因他的代死,神就以此为荣,并将尊贵荣耀冕于他。
〖B.人子的代死(2:10-18)〗
「原来那为万物所属,为万物所本的,要领许多的儿子进荣耀里去,使救他们的元帅,因受苦难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因那使人成圣的,和那些得以成圣的,都是出于一;所以他称他们为弟兄,也不以为耻,说,『我要将你的名传与我的弟兄,在会中我要颂扬你。』又说,『我要倚赖他。』又说,『看哪,我与神所给我的儿女。』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特要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并要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他并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亚伯拉罕的后裔。所以他凡事该与他的弟兄相同,为要在神的事上,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他自己既然被试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试探的人。」
上段指出人子能恢复人被造之荣,本段论人子的代死所产生的果效。作者在下文内详细阐释,基督的死带来极大的果效,远超天使所为,共分七点:
1.基督的死是合宜的(2:10)
本节所指乃是在父神的计划中,基督的死并没有与其属性冲突。「万物所属」、「万物所本」是指神;「领许多人进荣耀去」、「救他们的元帅」、「受苦难得以完全」是指基督。十架是父神伟大智慧的彰额,基督的死是合乎神的慈爱与智慧,亦合乎他降生之目的。
「合宜」(意「合适」)是一个带目的词汇,故可意译作「达到目的」。此目的是将许多儿子带进荣耀去(代表救赎,或说救恩的第三部曲得荣耀),为了要将许多儿子带进荣耀去,基督就要多受苦难,成为救恩的「元帅」指「开荒者」、「领袖」,徒3:15;5:31同字译作「主」、「君王」,但皆指基督,七十士译本以此字译民14:4的「首领」字(注45))。基督开启救恩之门,使多人跟随兼进入,他的救赎方法与众不同,乃是靠自己受苦,使服从的人得以「完全」,在此处意「得救」,参7:11;9:9;10:1,14;非指成熟或成长),因耶稣基督是「救恩的元帅」。
「完全」一字在本书共出现二十次(注16),动词十四次,名词三次,形动词二次,形容词一次;这字原意广指「达至善境」;在属世方面言可指「身体成熟」,成为成年人(如Plato,Xenophon,蒲草文献的用法)。死海古卷文献将此字形容「瓜熟蒂落」的结婚年龄;在社交用途上,此字形容债务的「还清」;在宗教用途上,此字则指罪蒙「赦免」或被「接纳」进入恩约社团内(注47)。由这三方面的用途(成长的过程,手续上的结算清楚,完全蒙悦纳)可归纳一个共同点,乃是此字可指达到人生之目的,而得救、天堂、象神,正是信徒最终目的(注48)。C.Carlston谓,来12:23的「成全」是全书所有「tel-」字恨的字义,而天堂领域才是真正的完全领域(注49)。
2.基督的死使人成圣(2:11a)
基督不单称为信徒的「救恩之元帅」,他亦称为「使人成圣者」,故此他是信徒之生活成圣者,人不可以生活成圣是因罪在其中加以破坏,但此处所指的成圣是「地位的成圣」(positionalsanctification,参林后5:21;西2:10)。信徒站在神面前的地位是成圣的,虽然他的生命并非完然成圣。生命的成圣是一生之久的工夫,而成圣至得荣的道路可称为「完全」之路。
3.基督的死使人为神的儿子(2:11b-13)
使人成圣的是神,得以成圣的是人;现今因基督的代死,神人「得以合一」,故此神人生命相同(参来2:17;彼后1:4;中译「都是出于一」;英译「出于一神」)。神不以信徒称为基督的弟兄为耻,生命既然相同,信徒因信成为神的儿女(约1:12)。
「出于一」的「一」字可作男性名词(如Chrysostom;P.Lombard;Aquinas;Delitzsch;Westcott;Moffatt;Spicq;F.F.Bruce;Montefiore及甚多英译本等)或作中姓字(如P.E.Hughes);若作男性字,「出于一」便解作「万物源归一神,连天使在内」;若作中性意思,这句便指基督在诞生之事上取了人的性情,认同世人的生命(注50),人能称为圣者,那全是神的工作。
作者以三段旧约经文辅证他的论据,就是信徒与基督同作弟兄及称为神的儿女:(1)诗22:22(2:12)——这篇弥赛亚诗篇预告将来弥赛亚必会将父神启示给那些他称为弟兄的人(参约5:17-23;17:6);(2)撒下22:3或赛8:17(2:13a)——以赛亚先知视自己为余民中的一分子称颂神,现今作者将以赛亚的话放在基督的囗中,使弥赛亚成为旧约经文的说话人;(3)赛8:18(2:13b)——本段旧约经文背景说以赛亚与自己骨肉儿女同心服侍神,如同基督与其「属灵的儿女」(信徒)同心服侍神一般(注51)。
4.基督的死败坏掌死权的(2:14)
接读上文,信徒「同有」意「契通」,「分享」,「参与」;罗12:13同字译作「帮补」)血肉之体,所以基督就「取了」,中译「成了」)同样的身体,以死(有死才有复活)「破坏」(意「使无效」,「使停顿」同字在罗3:3译作「废掉」,路13:7作「砍了」;林前15:26作「毁灭」)掌死权之魔鬼。基督的死是复活的前奏,复活是败坏魔鬼权柄的武器,所以「死与复活」在基督生平内是分不开的整体。
5.基督的死释放怕死的人(2:15)
人因怕死,以致被死的阴影牢笼,失去人生乐趣,没有人生自由,如同奴仆般。「释放」意「松绑」,「解开」,是蒲草文献中的一个常用字汇,指夫妻关系的「休掉」、「断绝」;商贸合约的「解散」或宣布「无效」,故在此处作者所用的字极富描绘性。基督的死使人不惧怕死亡的来临,因为死后的复活与复活后的归宿都是光明幸福的。
6.基督的死成为慈悲忠信大祭司(2:16,17)
天使犯罪就全无挽回的余地,然而人犯罪,基督却为他们死,为他们开了救恩的门,尤是「救拔」(有两方面用途,正面指「紧握」,「协助」,「攫取」,如提前6:12,19;反面指「缠绕」,「羁囚」,如可8:23;路20:20,26;徒8:9;23:19;此外应作正面解)(注52)自己的同胞(亚伯拉罕的后裔,此言给读者带来莫大的安慰),这是基督降世的主旨与任务,所以他凡事与他的弟兄(自己的同胞)完全相同(如诞生、成长、受诱等),使他在神的事上(指属神的事上,尤是祭司之工)能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此字在新约仅于这处出现,是本书钥字之一),为百姓献上「挽回祭」,此字将希伯来文「遮盖」字译出;不少学者对此字之含义采二极端,一是视此字意「解除」[如C.H.Dodd,RSV,NEB],另一是「遮挡」[如L.Morris,KJV,NIV];近期学者却将之作「和好」或「代赎」[如D.A.Hagner];此译法较为可取,亦是二极端中之中立解释)。
作者称基督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非象第一世纪时的该亚法与亚拿,或是不少的撒都该人(祭司多是撒都该人);他们的劣行都是恶名昭彰的,故此言对读者实受惠不浅(注53)。
7.基督的死能搭救被试探的人(2:18)
基督的死如何能搭救受试探的人?经学家对「试探受苦」一词解作基督所受的苦是为了执行弥赛亚身分而受的(注54),非自招的或从惧怕、悲哀、疾病而来,所以基督「被试探受苦」的试探,即十架苦杯的试探(注55),是为要显出自己是神的弥赛亚而受的。若他能胜过这方面的试探,他便能胜过其它的试探(参4:15),他就能帮助那些在试探中受苦的人。D.Guthrie正确地指出:「本节的比较不是将基督所受的试探与人所受的相比,而是作者意欲指出基督有能力去搭救那些在试探中的人」(注56)。「搭救」是由二字组成,一是「哭叫」,一是「飞跑」,这字多描述母亲骤听到婴儿哭啼时便立刻飞步前往呵护之,如此描述基督的「搭救」在试探中的人,作者又一招生花妙笔,妙不可言!
〖*书目注明:〗
(注1)D.Guthrie,"Hebrews,"NewTyndaleNewTestamentCommentary,IVP,1983,p.71.
(注2)J.F.MacArthur,Hebrews,Moody,1983,pp.24-25.
(注3)P.Ellingworth&E.A.Nida,ATranslator-sHandbookontheLettertotheHebrews,UBS,1983,pp.3,12;H.A.Kent,TheEpistletotheHebrews,Baker,1972(,1974,p.39;D.Guthrie,p.69.
(注4)J.F.MacArthur,p.28.
(注5)L.Morris,"Hebrews,"Expositor-sBibleCommentary,vol.12,Zondervan,1981,p.16.
(注6)J.F.MacArthur,p.26.
(注7)G.W.Buchanan,"Hebrews,"AnchorBible,Doubleday,1972(,1985(8th),p.xxiii.
(注8)J.M.Allegro,"FurtherMessianicReferencesinQumranLiterature,"JournalofBiblicalLiterature,75,1956,p.174.
(注9)T.K.Oberholtzer,"TheEschatalogicalSalvationofHebrews1:5-2:5,"BibliothecaSacra,145:577,Jan-Mar,1988,p.88.(详论参同论文第83-97页。)
(注10)Ibid.,p.85.
(注11)J.F.MacArthur,p.27.
(注12)L.Morris,"Hebrews,"BibleStudyCommentary,Zondervan,1983,p.23表同感。
(注13)如J.F.Walvoord,JesusChristOurLord,Moody,1969,p.40;J.R.Rice,IsJesusGod?Zondervan,1948,p.71;R.G.Gromachi,StandBoldinGrace,AnExpositionofHebrews,Baker,1984,p.32。
(注14)如P.E.Hughes,ACommentaryontheEpistletotheHebrews,Eerdmans,1977,p.54;F.Delitzsch,CommentaryontheEpistletotheHebrews,T&TClark,1871,Klock&Klock,1978,p.64;M.R.Vincent,WordStudiesintheNewTestament,AP&A,1972r,p.1095。
(注15)如B.F.Westcott,TheEpistletotheHebrews,Eerdmans,1889(,1970r,p.21;D.Guthrie,p.72。
(注16)J.F.MacArthur,p.30;J.Moffatt,"Hebrews,"InternationalCriticalCommentary,T&TClark,1924(,1968,p.11;R.Gingrich,TheBookofHebrews,RiversidePress,1983,p.11.
(注17)B.F.Westcott,p.23;M.R.Vincent,p.1096.
(注18)T.K.Oberholtzer,p.87;H.A.Kent,p.42;R.G.Gromachi,p.33等表同感。
(注19)D.Guthrie,p.75.
(注20)Ibid.,p.77.
(注21)如H.A.Kent,p.44.
(注22)G.W.Buchanan,p.xxiii;P.E.Hughes谓这比较法旨在指出基督的神性,可是他却将喜乐油解作主的复活与升天,参Hughes著上引书第65页。
(注23)D.Guthrie,p.78.
(注24)H.A.Kent,p.46.
(注25)R.B.Allen,WhenSongisNew:UnderstandingtheKingdominthePsalms,Nelson,1983,p.175.
(注26)B.F.Westcott,p.16.
(注27)引自D.A.Hagner,"Hebrews,"GoodNewsCommentary,Harper&Row,1983,p.27.
(注28)如R.G.Gromachi,p.37.
(注29)J.A.Sproul,"TheWarningPassagesinHebrews,"GraceBibleConferenceMemeographedNotes,1978;J.A.Sproul,"inHebrews6:6,"GraceTheologicalJournal,vol.2,No.2,Fall,1981,p.326.
(注30)非如T.K.Oberholtzer在上引论文内视希伯来书作者亦有相同的危险,只是他将下文的「报应」解作在律法制度内的咒诅,而非涉及救恩(见第93及94页)。另参I.H.Marshall,KeptfromthePowerofGod,Bethany,1969,p.139。
(注31)参B.F.Westcott,p.37;M.Dods,"Hebrews,"Expositor-sGreekTestament,IV,Eerdmans,1974r,p.259;R.Earle,"Hebrews"WordMeaningsintheNewTestament,VI,BeaconHillPress,1984,p.14;WilliamBarclay,TheLettertotheHebrews,Westminster,1955(,1976,p.21;T.Hewitt,"Hebrews,"TyndaleNewTestamentCommentary,IVP,1960(,1978(8th),p.61。
(注32)A.T.Robertson,"Hebrews,"WordPicturesintheNewTestament,V,Broadman,1932(,p.342.
(注33)H.A.Kent,p.48.
(注34)Ibid.,p.49.
(注35)B.F.Westcott,p.40.
(注36)K.S.Wuest,"Hebrews",WordStudiesintheGreekNewTestament,II,Eerdmans,1947(,1978r,p.54;T.K.Oberholtzer,pp.93,96.
(注37)J.F.MacArthur,p.25.
(注38)H.A.Kent,p.53.
(注39)DonaldR.Glen,"Psalm8andHebrews2:ACaseStudyinBiblicalHermeneuticsandBiblicalTheology,"Walvoord:ATribute,ed.D.K.Campbell,Moody,1982,p.41.
(注40)这是大部分学者兼译本的立场,Lxx,NASB,NEB,JB,RSV,GNB,MCB等。
(注41)D.R.Glenn,p.48.F.Delitzsch,BiblicalCommentaryonthePsalms,3vols,I,Eerdmans,1871,p.69.
(注42)G.F.Hawthorne,"Hebrews,"NewLayman-sBibleCommentary,ed.Howley,Bruce,Ellison,Zondervan,1979,p.1588;P.Ellingworth&E.A.Nida,p.37.
(注43)D.A.Hagner,pp.24-25.
(注44)P.Ellingworth&E.A.Nida,p.40.
(注45)CharlesCarlston,"TheVocabularyofPerfectioninPhiloandHebrews,"UnityandDiversityinNewTestamentTheology,ed.R.A.Guelick,Eerdmans,1978,p.145却列出25个。
(注46)G.W.Buchanan,pp.31,102.
(注47)C.Carlston,p.136.
(注48)Ibid.,p.146.
(注49)P.E.Hughes,p.105.
(注50)R.G.Gromachi,p.49.
(注51)P.E.Hughes,pp.117-118.
(注52)R.G.Gromachi,p.51;M.R.Vincent,p.1105.
(注53)F.F.Bruce,p.52表同感。
(注54)L.Morris,p.34.
(注55)D.Guthrie,p.96.
(注56)R.G.Gromachi,p.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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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是神子,其身分必超越天使,此点读者必口服心服,不容置辩;但基督曾降世为人,为人尝了死味,这样他能否仍超越天使,这是读者必质疑的,于是作者遂逐一辩证,基督虽道成肉身披戴属人的性质,却仍能胜越天使。 〖A.人子的尊荣(2:5-9)〗 「我们所说将来的世界,神原没有交给天使管辖。但有人在经上某处证明说,『人算什么,你竟顾念他,世人算什么,你竟眷顾他;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点,赐他荣耀尊贵为冠冕,并将你手所造的都派他管理;叫万物都服在他的脚下。』既叫万物都服他,就没有剩下一样不服他的。只是如今我们还不见万物都服他。惟独见那成为比天使小一点的耶稣,因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贵荣耀为冠冕,叫他因着神的恩,为人人尝了死味。」 基督以人子的身分「现世」仍能比天使优越,理由有三: 1.人子有权承受将来的世界(2:5) 在现今的世界中,天使确有管辖之权柄(参但10:13,20,21;约12:31;14:30;弗6:12)。「将来的世界」乃是基督再回来作王的时代,那时得胜的信徒与他同时作王管理世界(注37)(参启3:21;20:6)并辖管天使(林前6:1-3;弗1:20)。「管辖」本是
军事词汇,意指军官调动士兵行军的队伍,或安排部队的阵势(注38),在此则用作基督为王之管理方面。作者引述天使有权责服役及管理现今的世界(参申32:8),将来的世界却是属人子基督管辖的范围。 2.人子恢复世人的尊荣(2:6-9a) 为了要证实人子必会管辖将来的世界,作者引用诗第8篇的话,那是一篇弥赛亚诗篇,内中记述神造人的尊荣,并应许以世界给人管理,这应许与现实(2:8)有一个不可跨越的距离,但在基督身上,人的尊荣遂变成失而复得了。按诗8:6言,人虽有神的眷顾,人还是比天使微小一点;人虽复有神的荣耀和尊贵的应许赐与他,并命万物服在他脚下,这是人独有之尊荣,但今日事与愿违,万物都未归降人,这是人的难题。人虽有荣耀尊贵,又万物本要服在他脚下,却有两个难结,一是人如何比天使微小一点,二是万物仍没一点服在他脚下,那怎么办? 人的难题变成基督的难题,他降世为人,便承担了属人的羞辱与失败,但因他的得胜,人便寻回他所失落的尊荣,故此人的难处便在基督身上获得完善的解决,因为他甘愿背负人的罪,受了代死的苦,所以神将尊贵荣耀赐与他,而世人因他的救恩可以寻回失落了的尊贵与荣耀。 为了解
释这个失而复得的过程,作者又再呕心沥血力证如下,他先释明人的失败,再述人子的得胜: a.人如何比天使微小一点──「天使」一词在希伯来文(诗8:5)是elohim,此字意「神」(如创1:1)或「天使」(诗97:7)或「人」(诗82:6),确定之意义要视乎上下文的涵义。七十士译本将诗8:5译作「天使」,希伯来书作者视之为合理之翻译,故引自该处证实其立论(注39)。此外,犹太人的他尔根,古犹太经学家,叙利亚译本,拉丁通俗本等亦译成「天使」(注40),可见古代圣徒的意见对此点颇一致。「微小一点」可指空间、时间或程度的任何一面范畴)在此处有二个意义,一指人在肉身物体及地理环境方面较天使微小言,但这是人的规限,人总不及灵体的多能多才,故此意似不能成立;另一是指时间方面言(如赛57:17)(注41),那是说今日人没有该有的尊荣,以致比天使微小,溯因人犯罪丧失了治理万物之权柄(创3:17-19),导致今日天灾横祸,动植物皆不易为人效力。人以昌明的科技竭力叫地服在脚下,始终不能成功,全因人类始祖亚当犯罪之故(参罗8:19-22)。这情况将持久下去,直至弥赛亚再来在地上建立太平盛世之国度时才恢复过来。旧
约学者D.R.Glenn谓诗第8篇有浓厚弥赛亚预言成分,故希伯来书作者并不反对七十士译本,他只将诗第8篇的弥赛亚预言成分用在基督身上(注42)。 b.基督如何比天使微小一点──为了要成就救恩,基督便要降世为人,成为真人,就是人子,名叫耶稣(此名强调他的人生)。基督既成了人,就有人的软弱,但那只是暂时的(如「人如何比天使微小一点」的辩证),约三十多年之久,为了代人负起因罪而来的刑罚,尝了死味,使人能进入荣耀里去(注43)。 诗第8篇本是颂赞人的尊荣,但希伯来书作者仿照敬虔犹太人士的Midrash式释经法,视该篇诗具有双指性,一指人类,二指基督。原初所指是第一亚当(代表人类),其失落之尊荣在末世的末后的亚当身上便即复得(即基督),这正是基督降世之目的了(注44)。 3.人子成就人的救恩(2:9b) 犹太人最难理解的是神的弥赛亚怎可以比天使微小?耶稣若是基督,怎能超越天使?作者在上文证出人子回复世人的尊荣,此点天使无能办妥。他指出基督「为人人尝了死味」是弥赛亚代赎的功劳(回答结18:4;罗6:23的难题),天使不可死,故不能成就代死的赎价。 基督的死乃是因神对人
的恩典之故,使世人因此获得不费之惠、不劳而获的救赎,就因他的代死,神就以此为荣,并将尊贵荣耀冕于他。 〖B.人子的代死(2:10-18)〗 「原来那为万物所属,为万物所本的,要领许多的儿子进荣耀里去,使救他们的元帅,因受苦难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因那使人成圣的,和那些得以成圣的,都是出于一;所以他称他们为弟兄,也不以为耻,说,『我要将你的名传与我的弟兄,在会中我要颂扬你。』又说,『我要倚赖他。』又说,『看哪,我与神所给我的儿女。』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特要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并要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他并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亚伯拉罕的后裔。所以他凡事该与他的弟兄相同,为要在神的事上,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他自己既然被试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试探的人。」 上段指出人子能恢复人被造之荣,本段论人子的代死所产生的果效。作者在下文内详细阐释,基督的死带来极大的果效,远超天使所为,共分七点: 1.基督的死是合宜的(2:10) 本节所指乃是在父神的计划中,基督的死并没有与其属性冲突。「万物所属」、「万物所
本」是指神;「领许多人进荣耀去」、「救他们的元帅」、「受苦难得以完全」是指基督。十架是父神伟大智慧的彰额,基督的死是合乎神的慈爱与智慧,亦合乎他降生之目的。 「合宜」(意「合适」)是一个带目的词汇,故可意译作「达到目的」。此目的是将许多儿子带进荣耀去(代表救赎,或说救恩的第三部曲得荣耀),为了要将许多儿子带进荣耀去,基督就要多受苦难,成为救恩的「元帅」指「开荒者」、「领袖」,徒3:15;5:31同字译作「主」、「君王」,但皆指基督,七十士译本以此字译民14:4的「首领」字(注45))。基督开启救恩之门,使多人跟随兼进入,他的救赎方法与众不同,乃是靠自己受苦,使服从的人得以「完全」,在此处意「得救」,参7:11;9:9;10:1,14;非指成熟或成长),因耶稣基督是「救恩的元帅」。 「完全」一字在本书共出现二十次(注16),动词十四次,名词三次,形动词二次,形容词一次;这字原意广指「达至善境」;在属世方面言可指「身体成熟」,成为成年人(如Plato,Xenophon,蒲草文献的用法)。死海古卷文献将此字形容「瓜熟蒂落」的结婚年龄;在社交用途上,此字形容债务的「还清」;在宗教用
途上,此字则指罪蒙「赦免」或被「接纳」进入恩约社团内(注47)。由这三方面的用途(成长的过程,手续上的结算清楚,完全蒙悦纳)可归纳一个共同点,乃是此字可指达到人生之目的,而得救、天堂、象神,正是信徒最终目的(注48)。C.Carlston谓,来12:23的「成全」是全书所有「tel-」字恨的字义,而天堂领域才是真正的完全领域(注49)。 2.基督的死使人成圣(2:11a) 基督不单称为信徒的「救恩之元帅」,他亦称为「使人成圣者」,故此他是信徒之生活成圣者,人不可以生活成圣是因罪在其中加以破坏,但此处所指的成圣是「地位的成圣」(positionalsanctification,参林后5:21;西2:10)。信徒站在神面前的地位是成圣的,虽然他的生命并非完然成圣。生命的成圣是一生之久的工夫,而成圣至得荣的道路可称为「完全」之路。 3.基督的死使人为神的儿子(2:11b-13) 使人成圣的是神,得以成圣的是人;现今因基督的代死,神人「得以合一」,故此神人生命相同(参来2:17;彼后1:4;中译「都是出于一」;英译「出于一神」)。神不以信徒称为基督的弟兄为耻,生命既然相
同,信徒因信成为神的儿女(约1:12)。 「出于一」的「一」字可作男性名词(如Chrysostom;P.Lombard;Aquinas;Delitzsch;Westcott;Moffatt;Spicq;F.F.Bruce;Montefiore及甚多英译本等)或作中姓字(如P.E.Hughes);若作男性字,「出于一」便解作「万物源归一神,连天使在内」;若作中性意思,这句便指基督在诞生之事上取了人的性情,认同世人的生命(注50),人能称为圣者,那全是神的工作。 作者以三段旧约经文辅证他的论据,就是信徒与基督同作弟兄及称为神的儿女:(1)诗22:22(2:12)——这篇弥赛亚诗篇预告将来弥赛亚必会将父神启示给那些他称为弟兄的人(参约5:17-23;17:6);(2)撒下22:3或赛8:17(2:13a)——以赛亚先知视自己为余民中的一分子称颂神,现今作者将以赛亚的话放在基督的囗中,使弥赛亚成为旧约经文的说话人;(3)赛8:18(2:13b)——本段旧约经文背景说以赛亚与自己骨肉儿女同心服侍神,如同基督与其「属灵的儿女」(信徒)同心服侍神一般(注51)。 4.基督的死败坏掌
死权的(2:14) 接读上文,信徒「同有」意「契通」,「分享」,「参与」;罗12:13同字译作「帮补」)血肉之体,所以基督就「取了」,中译「成了」)同样的身体,以死(有死才有复活)「破坏」(意「使无效」,「使停顿」同字在罗3:3译作「废掉」,路13:7作「砍了」;林前15:26作「毁灭」)掌死权之魔鬼。基督的死是复活的前奏,复活是败坏魔鬼权柄的武器,所以「死与复活」在基督生平内是分不开的整体。 5.基督的死释放怕死的人(2:15) 人因怕死,以致被死的阴影牢笼,失去人生乐趣,没有人生自由,如同奴仆般。「释放」意「松绑」,「解开」,是蒲草文献中的一个常用字汇,指夫妻关系的「休掉」、「断绝」;商贸合约的「解散」或宣布「无效」,故在此处作者所用的字极富描绘性。基督的死使人不惧怕死亡的来临,因为死后的复活与复活后的归宿都是光明幸福的。 6.基督的死成为慈悲忠信大祭司(2:16,17) 天使犯罪就全无挽回的余地,然而人犯罪,基督却为他们死,为他们开了救恩的门,尤是「救拔」(有两方面用途,正面指「紧握」,「协助」,「攫取」,如提前6:12,19;反面指「缠绕」,「羁囚
」,如可8:23;路20:20,26;徒8:9;23:19;此外应作正面解)(注52)自己的同胞(亚伯拉罕的后裔,此言给读者带来莫大的安慰),这是基督降世的主旨与任务,所以他凡事与他的弟兄(自己的同胞)完全相同(如诞生、成长、受诱等),使他在神的事上(指属神的事上,尤是祭司之工)能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此字在新约仅于这处出现,是本书钥字之一),为百姓献上「挽回祭」,此字将希伯来文「遮盖」字译出;不少学者对此字之含义采二极端,一是视此字意「解除」[如C.H.Dodd,RSV,NEB],另一是「遮挡」[如L.Morris,KJV,NIV];近期学者却将之作「和好」或「代赎」[如D.A.Hagner];此译法较为可取,亦是二极端中之中立解释)。 作者称基督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非象第一世纪时的该亚法与亚拿,或是不少的撒都该人(祭司多是撒都该人);他们的劣行都是恶名昭彰的,故此言对读者实受惠不浅(注53)。 7.基督的死能搭救被试探的人(2:18) 基督的死如何能搭救受试探的人?经学家对「试探受苦」一词解作基督所受的苦是为了执行弥赛亚身分而受的(注54),非自招的或从惧
怕、悲哀、疾病而来,所以基督「被试探受苦」的试探,即十架苦杯的试探(注55),是为要显出自己是神的弥赛亚而受的。若他能胜过这方面的试探,他便能胜过其它的试探(参4:15),他就能帮助那些在试探中受苦的人。D.Guthrie正确地指出:「本节的比较不是将基督所受的试探与人所受的相比,而是作者意欲指出基督有能力去搭救那些在试探中的人」(注56)。「搭救」是由二字组成,一是「哭叫」,一是「飞跑」,这字多描述母亲骤听到婴儿哭啼时便立刻飞步前往呵护之,如此描述基督的「搭救」在试探中的人,作者又一招生花妙笔,妙不可言! 〖*书目注明:〗 (注1)D.Guthrie,Hebrews,NewTyndaleNewTestamentCommentary,IVP,1983,p.71. (注2)J.F.MacArthur,Hebrews,Moody,1983,pp.24-25. (注3)P.Ellingworth&E.A.Nida,ATranslator-sHandbookontheLettertotheHebrews,UBS,1983,pp.3,12;H.A.Kent,TheE
pistletotheHebrews,Baker,1972(,1974,p.39;D.Guthrie,p.69. (注4)J.F.MacArthur,p.28. (注5)L.Morris,Hebrews,Expositor-sBibleCommentary,vol.12,Zondervan,1981,p.16. (注6)J.F.MacArthur,p.26. (注7)G.W.Buchanan,Hebrews,AnchorBible,Doubleday,1972(,1985(8th),p.xxiii. (注8)J.M.Allegro,FurtherMessianicReferencesinQumranLiterature,JournalofBiblicalLiterature,75,1956,p.174. (注9)T.K.Oberholtzer,TheEschatalogicalSalvationofHebrews1:5-2:5,BibliothecaSacra,145:577,Jan-Mar,1988,p.88.(详论参同论文第83-97页。) (注10)
Ibid.,p.85. (注11)J.F.MacArthur,p.27. (注12)L.Morris,Hebrews,BibleStudyCommentary,Zondervan,1983,p.23表同感。 (注13)如J.F.Walvoord,JesusChristOurLord,Moody,1969,p.40;J.R.Rice,IsJesusGod?Zondervan,1948,p.71;R.G.Gromachi,StandBoldinGrace,AnExpositionofHebrews,Baker,1984,p.32。 (注14)如P.E.Hughes,ACommentaryontheEpistletotheHebrews,Eerdmans,1977,p.54;F.Delitzsch,CommentaryontheEpistletotheHebrews,T&TClark,1871,Klock&Klock,1978,p.64;M.R.Vincent,WordStudiesintheNewTestament,AP&A
,1972r,p.1095。 (注15)如B.F.Westcott,TheEpistletotheHebrews,Eerdmans,1889(,1970r,p.21;D.Guthrie,p.72。 (注16)J.F.MacArthur,p.30;J.Moffatt,Hebrews,InternationalCriticalCommentary,T&TClark,1924(,1968,p.11;R.Gingrich,TheBookofHebrews,RiversidePress,1983,p.11. (注17)B.F.Westcott,p.23;M.R.Vincent,p.1096. (注18)T.K.Oberholtzer,p.87;H.A.Kent,p.42;R.G.Gromachi,p.33等表同感。 (注19)D.Guthrie,p.75. (注20)Ibid.,p.77. (注21)如H.A.Kent,p.44. (注22)G.W.Buchanan,p.xxiii;P.E.Hughes谓这比较法旨在指出基督的神性,可是他却将喜
乐油解作主的复活与升天,参Hughes著上引书第65页。 (注23)D.Guthrie,p.78. (注24)H.A.Kent,p.46. (注25)R.B.Allen,WhenSongisNew:UnderstandingtheKingdominthePsalms,Nelson,1983,p.175. (注26)B.F.Westcott,p.16. (注27)引自D.A.Hagner,Hebrews,GoodNewsCommentary,Harper&Row,1983,p.27. (注28)如R.G.Gromachi,p.37. (注29)J.A.Sproul,TheWarningPassagesinHebrews,GraceBibleConferenceMemeographedNotes,1978;J.A.Sproul,inHebrews6:6,GraceTheologicalJournal,vol.2,No.2,Fall,1981,p.326. (注30)非如T.K.Oberholtzer在上引论文内视希伯来书作者亦有相同的危险,只
是他将下文的「报应」解作在律法制度内的咒诅,而非涉及救恩(见第93及94页)。另参I.H.Marshall,KeptfromthePowerofGod,Bethany,1969,p.139。 (注31)参B.F.Westcott,p.37;M.Dods,Hebrews,Expositor-sGreekTestament,IV,Eerdmans,1974r,p.259;R.Earle,HebrewsWordMeaningsintheNewTestament,VI,BeaconHillPress,1984,p.14;WilliamBarclay,TheLettertotheHebrews,Westminster,1955(,1976,p.21;T.Hewitt,Hebrews,TyndaleNewTestamentCommentary,IVP,1960(,1978(8th),p.61。 (注32)A.T.Robertson,Hebrews,WordPicturesintheNewTestament,V,Broadman,1932(,p.342. (注33)H.A.Kent,p.
48. (注34)Ibid.,p.49. (注35)B.F.Westcott,p.40. (注36)K.S.Wuest,Hebrews,WordStudiesintheGreekNewTestament,II,Eerdmans,1947(,1978r,p.54;T.K.Oberholtzer,pp.93,96. (注37)J.F.MacArthur,p.25. (注38)H.A.Kent,p.53. (注39)DonaldR.Glen,Psalm8andHebrews2:ACaseStudyinBiblicalHermeneuticsandBiblicalTheology,Walvoord:ATribute,ed.D.K.Campbell,Moody,1982,p.41. (注40)这是大部分学者兼译本的立场,Lxx,NASB,NEB,JB,RSV,GNB,MCB等。 (注41)D.R.Glenn,p.48.F.Delitzsch,BiblicalCommentaryonthePsalms,3vols,I,Eerdmans,1871,p.69. (注
42)G.F.Hawthorne,Hebrews,NewLayman-sBibleCommentary,ed.Howley,Bruce,Ellison,Zondervan,1979,p.1588;P.Ellingworth&E.A.Nida,p.37. (注43)D.A.Hagner,pp.24-25. (注44)P.Ellingworth&E.A.Nida,p.40. (注45)CharlesCarlston,TheVocabularyofPerfectioninPhiloandHebrews,UnityandDiversityinNewTestamentTheology,ed.R.A.Guelick,Eerdmans,1978,p.145却列出25个。 (注46)G.W.Buchanan,pp.31,102. (注47)C.Carlston,p.136. (注48)Ibid.,p.146. (注49)P.E.Hughes,p.105. (注50)R.G.Gromachi,p.49. (注51)P.E.Hughes
,pp.117-118. (注52)R.G.Gromachi,p.51;M.R.Vincent,p.1105. (注53)F.F.Bruce,p.52表同感。 (注54)L.Morris,p.34. (注55)D.Guthrie,p.96. (注56)R.G.Gromachi,p.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