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七个审判
研读圣经的人必须明白,圣经中论到许多不同的审判,这方面十分重要。
这些审判必须以有关的人物、时间和地方来分辨,也须以审判的基础和结果来分辨。
例如:许多人以为万国的审判和白色大宝座的审判是同一个审判。
细心的查究,就可以分辨它们是十分不同的。
有分辨能力的学生肯定可以看得出没有所谓一个「普遍的审判,就是当信徒和不信的站在神面前,聆听各人的判决。」
在这里我们提出七个在神的话中较重要的审判。
罪的审判
在各各他,主耶稣在十字架上亲身担当罪的刑罚时,神已将罪审了。
救主为世人所犯的罪而死:
「原来基督的爱激励我们;因我们想,一人既替罪人死,众人就都死了;」(林后5:14)
「并且祂替罪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为自己活,乃为替他们死而复活的主活。」
(林后5:15)
「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
(约壹2:2)
当祂死的时候,祂有效地付上罪的刑罚。
祂所流的血满足了神对罪公义的要求。
祂提供一条道路,让神能救不虔不义的罪人,同时没有姑息罪,也没有妥I办祂的神圣。
祂救赎的工作能力无穷,足以除罪。
可是,祂在十字架上的工作并不自动拯救每一个人。
祂代罪的工作足以遮盖全世人的罪,但只有那些愿意悔改和信靠主耶稣的人才可以成为受惠者。
当一个人一接受基督为他的主和救主,他就永远脱离罪疚和刑罚,不必再为自己的罪受审判。
我们的罪神不会两次追讨。
信徒因着信,接受一次永远法理上的赦免。
信徒的自我审判
当一个人得救,神要求他在生命上进行一种自我的审判。
意思是,当他一察觉自己犯罪,他必须立刻承认和离弃。
这正是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一章27-32节所指的:
「所以,无论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
人应当自己省察,然后吃这饼、喝这杯。
因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
因此,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死(原文是睡)的也不少。
我们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于受审。
我们受审的时候,乃是被主惩治,免得我们和世人一同定罪。」
当我们在生命中承认罪的存在,然后认罪并把它除去,我们就是审判自己的罪。
这种自我审判应该在我们一生中进行。
否则,我们招致父的管教,如希伯来书十二章3-15节所描述的。
保罗知道,如果他不在他的生命中审判自己的罪,他将失去基督徒事奉的资格。
「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
(林前9:27)
基督的审判台
想到基督的审判台,我们不应该以为是个刑事审讯,而应该看为是一个花展或运动赛事。
在那里,主不是叫人知罪,或宣判罪案,而是颁发奖项!
它不是一个法庭的景象,而是一个回顾和奖赏的时刻。
所有信徒将出现在这审判台前,论功行赏,希腊文称之为bema。
「……因我们都要站在神的台前。」
(罗14:10下)
明显这重大事件发生在永恒中,在圣徒复活之后。
到时信徒将带着他们荣耀的身体站在基督的面前。
神百姓的事奉将得到评估:
「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
(林后5:10)
有人得奖赏,有人受损失:
「各人的工程必然显露,因为那日子要将它表明出来,有火发现;这火要试验各人的工程怎样。
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赏赐。
人的工程若被烧了,他就要受亏损……」(林前3:13-15上)
然而,这节经文最后部份清楚说明,这审判台前不会影响人的救恩。
「……虽然得救,乃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
以色列的审判
以色列所忍受的憎恨、虐待、迫逼、和屠杀,没有一个国家比她更严重。
纳粹大屠杀只不过是令人心碎的悲惨、受苦和死亡记录的一个小插曲。
然而,说来令人难过,因为末期还未来到。
在教会提升以后,以色列和万国将经历一个七年时期的灾难,后半期的灾难更是空前的,耶利米称之为「雅各遭灾的时候」(耶30:7),并且主实在用上「大灾难」这些字:
「因为那时必有大灾难,从世界的起头直到如今,没有这样的灾难,后来也必没有。」
(太24:21)
在这时间的末了,弥赛亚将显现。
以色列将重归本土,并将聚集到主那里,主将在一处称为「外邦人的旷野」的地方与祂的百姓会面,陈明祂的案件。
(结20:33-44)
其中处理的一宗主要罪案将是与在灾难时拜敌基督有关。
主耶稣曾预言,多数国家将堕入这最可怕拜偶像的事。
「我奉我父的名来,你们并不接待我;若有别人奉自己的名来,你们倒要接待他。」
(约5:43)
玛拉基列举一大堆王将要对付的罪行(玛2:1至玛3:5)。
所有悖逆弥赛亚君王的,明显在国度创立之前已被歼灭,然后所有顺服祂王权的将进入他荣耀国度,并享受祂作王所带来的和平昌盛一千年:
「于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
如经上所记:必有一位救主从锡安出来,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恶,又说。
我除去他们罪的时候,这就是我与他们所立的约。」
(罗11:26-27)
万国受审
外邦列国受审的主要经文记在马太福音二十五章31-46节。
审讯在主第二次降临的时候召集。
法官是人子,即是耶稣自己。
「当人子在他荣耀里、同著众天使降临的时候,要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
(31节)
先知约珥明说,外邦对待以色列的态度将是这审判的突出的决定因素(珥3:2)。
那些在大灾难中保护并与信基督的犹太人友好的外邦人,在马太福音二十五章被称为绵羊。
那些拒绝给以色列食物吃、水喝、衣服穿,和拒绝接待他们,甚至在疾病和监禁时拒绝与他们交往的,就是山羊。
绵羊将「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他们所预备的国;」(34节)山羊将听见他们罪名的宣判,「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
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
(41节)。
「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义人要往永生里去。」
(46节)
有些人对万国【注:笔者需补充,也是应该注意的,「万国」(thene)一词,可同等合理地被译成「外邦人」,圣经常有这种用法。
】得救或失落的问题感到困扰。
他们认为得救纯粹是个人问题。
这应该不是个问题。
有史以来,我们看见神是国家的神也是个人的神。
如果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多数的人悖逆神,祂就会先拯救祂自己的百姓,然后倾倒祂的忿怒在大多数的人口。
所多玛就是个例子。
洪水也是,那是个更大的比例。
审判天使
圣经没有完全满足我们的好奇心,但它告诉我们,有些堕落的天使已被监禁,等候最后的审判:
「就是天使犯了罪,神也没有宽容,曾把他们丢在地狱,交在黑暗坑中,等候审判。」
(彼后2:4)
「又有不守本位、离开自己住处的天使,主用锁链把他们永远拘留在黑暗里,等候大日的审判。」
(犹6)
我们也十分清楚,那里有些别的邪恶天使(通常被称鬼魔),他们仍然活跃。
那么,所有堕落的天使是什么时候受审呢?
祂在地上掌权的时候,弥赛亚将把「再后末期到了、那时、基督既将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都毁灭了、就把国交与父神。
并「等神把一切仇敌、都放在祂的脚下。」
(林前15:24-25)。
这无疑包括征服掌权的、执政的和在空中属灵气的恶魔。
信徒既与祂一同作王,他们将与祂一同审判天使。
也诌这解释了保罗难解的谜题:「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吗?
何况今生的事呢?」
(林前6:3)
撒但最后的审判发生在千禧年的末尾,在白色大宝座审判之前:
「那迷惑他们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里,就是兽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
他们必昼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
(启20:10)
既然堕落天使承认撒但是他们的首领,相信他们将因参与叛逆而被定罪,这是合理不过的(赛14:12-17;结28:12-19),他们也将会在火湖中同受他的结局。
白色大宝座的审判
约翰看见「我又看见一个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从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再无可见之处了。」
(启20:11)宝座大,因为坐在上面的大,又因为与宝座有关的事情重大。
它的颜色白说明它审判的公义圣洁。
这审判发生在永恒,是世界被烈火焚烧之后(彼后3:10)
「我又看见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
(启20:12上)这些历世历代已死的恶人,他们之所以站在这里是因为他们没有相信主。
不信是非常可咒可诅的罪。
「……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
(约3:18下)
「……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原文是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约3:36下)
决定刑罚的程度有两本书:
「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
死了的人都凭著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
(启20:12下)
他们印上沉沦的记号,是因为他们的名字没有被记在生命册上,意思是他们从来没有悔改和相信基督作他们的救主。
可是,在地狱有不同程度的刑罚,正如在天上有不同程度的奖赏。
他们的所作所为决定他们罪的深浅。
例如:一个连环强奸犯所受的苦必定比一个生活正派、彬文有礼的邻居(可是,叫人难过的,他从未归正。
)刑罚更重。
在这里,死亡代表身体,阴间象徵灵、魂——换言之,全人被扔进火湖:
「死亡和阴间也被扔在火湖里;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
(启20:14)
信徒不会出现在白色的大宝座前,它只是给那些蔑视神怜悯的人,所以他们的名字没有被记在羔羊的生命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