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证(二)
一.注意事项(续)
7.
例子是用来解释内容的。
所以如果你感觉有一个真理非常重要,希望弟兄姊妹不要忘记,你就可以用例证,加强弟兄姊妹对内容的了解。
8.
若是引用科学的例证,必须正确无误,尤其是我们不了解的科学。
有一次,有一位传道人讲到保罗的悔改,形容他的悔改非常透彻,是360度的悔改。
散会后,有人来告诉这位传道人,360度就是回到原来的地方,等于没有悔改,应该是180度的悔改才对。
又有人用水的三种状态“冰、水、蒸气”作例子来形容三位一体,其实这是不对的。
9.
可以用个人的经历作例证,但不宜过度。
1)个人的经历有时非常宝贵且感动人,但是传道人太多引用自己在主里得胜的经历,会使人觉得他是在高抬自己;太多讲论自己的失败,也使信徒对传道人失去信心。
2)如果要用亲友家人的事情作为例证,要先得到他们的同意,并且最好不提名,只说“我认识一位弟兄(或姊妹)”。
3)更重要的,不可以用我们所辅导的个案或档案作例子,因为有时这些是很隐私的。
如果我们在讲道中随便用这些辅导的个案来作例子,以后弟兄姊妹有问题也不敢再来找你,因为担心自己的事情会在讲道中被当作例证。
除非经过对方的同意。
但是我们还是绝对不可提到对方的名字,只可用“某一位弟兄(或姊妹)”。
4)不可将个人属灵的经历作为标准,也就是不可以树立个人经历要弟兄姊妹以此为标准来学习。
因为这些个人属灵经历往往是神按照个人需要来对付他们生命的结果。
好比有些传道人对弟兄姊妹说,早晨起来要灵修、亲近主,否则就不是属灵的人。
当我们这样讲的时候,其实没有顾虑到很多事情,比如说,有些弟兄姊妹早晨六时要到办公室,他可能把灵修的时间放在晚上,难道他就不属灵吗?
所以我们要很小心,千万不能给人一个错误的观念,就是若不照着这个属灵的标准去做,就是不属灵的人。
5)若是用神在我们个人身上所行的神迹当作例证,要很小心地处理,以免给听道的人一个错误的观念,反而产生反效果。
例如,我在过去的八年经历了很多病痛,动过手术,神奇妙地医治了我,使我经历神的恩典。
但是神在每个人身上有不同的计划,我在讲“信心”的时候不能用这个作例证,我不能说“只要信靠神,神就会医好你的病”,免得弟兄姊妹的病不得医治时,误以为自己信心不够,或是神偏待人。
二.结论
1.
例证必须非常具体。
2.
例证必须能引起弟兄姊妹的兴趣。
3.
例证必须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4.
例证必须有很强的说服力。
5.
例证必须很实际。
例证可以使一篇讲道活起来,也可以使信徒记住一些重要的真理。
所以在一篇讲道中例证很重要。
作业:
1.
请思想:如果我们用圣经的例子做例证,有什么好处,有什么坏处?
2.
请思想:过去在讲道中用例证的时候,有没有违背课堂上所讲的原则。
3.
开始用不同方法收集各种例证,并且分类存放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