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神命令去传福音
“这天国的福音,要传遍天下,对万民作见证,然后末期来到。”
(太24:14)
“耶稣进前来,对他们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
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
(或作给他们施洗归于父子圣灵的名)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未了。”
(太28:18-20)
“他又对他们说,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
(万民原文作凡受造的)”(可16:15)
福音是神的旨意,神的计划。
传福音是信徒的责任,也是本份。
神命令我们去传福音,这是主耶稣的权柄。
传福音的对象:是万民;范围:是直到地极;方法:是叫万民做主的门徒;目的:是建立教会;内容:是教导主所吩咐的;应许:是主与我们同在。
而且这福音要遍传普天下,然后末期才来到。
若不传福音便有祸了。
保罗说:“我传福音原没有可夸的,因为我是不得已的。
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
我若甘心作这事,就有赏赐。
若不甘心,责任却已经托付我了。”
(林前9:16-17)
保罗告诉提摩太说:“务要传道,无论得时不得时,总要专心,并用百般的忍耐,各样的教训,责备人,警戒人,劝勉人。
你却要凡事谨慎,忍受苦难,作传道的工夫,尽你的职份。”
(提后4:2,5)
传福音要忠心、专心、忍耐、劝勉、教导、信心、受苦心志及凭爱心去做,必然有果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