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要遵照神的旨意行善
“因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们行善,可以堵住那胡涂无知人的口。
你们虽是自由的,却不可借着自由遮盖恶毒,(或作阴毒)总要作神的仆人。”
(彼前2:15-16)
“所以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为善,将自己灵魂交与那信实的造化之主。”
(彼前4:19)
“我们行善,不可丧志。
若不灰心,到了时候,就要收成。”
(加6:9)
“弟兄们,你们行善不可丧志。”
(帖后3:13)
神是善的源头,他是善的本体,他所行尽都是善,在神毫无黑暗。
恶不是从神来的,罪不是神创造的,罪是产生的。
神的属性是喜爱良善。
圣经说:“你本为善,所行的也善,求你将你的律例教训我。”
(诗119:68)“耶和华是良善正直的,所以他必指示罪人走正路。”
(诗25:8)“我喜爱良善,(或作怜恤)不喜爱祭祀,喜爱认识神,胜于燔祭。”
(何6:6)“耶稣对他说,你为甚么称我是良善的。
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
(路18:19)主耶稣对这位有道德,有宗教信仰,有学问的青年人说:“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
意思是说:“既然你知道我是良善的,难道你知道我是神吗?”
“要称谢万军之耶和华,因耶和华本为善,他的慈爱永远长存。”
(耶33:11)“他是盘石,他的作为完全,他所行的无不公平。
是诚实无伪的神,又公义,又正直。”
(申32:4)
老子说:“善,人之宝。
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然而善谋。”
老子的善以自然为法则,他认为自然的运行是最美善的。
老子的善是无位格性的善,神是有位格善的主体,他本为善,他是善的本体。
在程度与本质上是完全不同的,两者不可等量齐观。
信徒在基督里不但因信称义,同时已经获得了自由。
自由乃无价之宝,希腊哲学家沙浮克里斯说:“即使身体是奴隶,你还有精神的自由。”
西方有一句谚语:“有意志的自由你就不是奴隶。”
德国大哲学家康德(Immanuel kant)说:“自由是有效的发挥众人共有的一切特权。”
法国名哲学家孟德斯鸠说:“自由是法律许可范围内,做任何事的权利。”
心灵自由是最珍贵的。
一位佚名作家说:“虽然我的羽翼被紧缚着,但我的心却很自由;监狱的墙壁虽能阻止我逃逸,但不能束缚我灵魂的自由。”
灵魂的自由从何而得?
1.
真理叫人得自由
“耶稣对信他的犹太人说,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约8:31-32)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
(约14:6)
2.
神的儿子给人真自由
“所以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
(约8:36)
“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
(加5:1)
3.
圣灵叫人得自由
“主就是那灵,主的灵在那里,那里就得以自由。”
(林后3:17)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
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
(罗8:1-2)
我们在真理、基督、圣灵里得自由,就不可滥用自由。
法国有一句谚语:“放纵是自由最大的敌人。”
“同性恋”的自由,即放纵的自由。
圣经说:“不可杀人。”
(出20:13)医生助人“安乐死”,完全是站在人本主义的立场,安乐死本身是一个争论性的议题,在二十世纪律法似乎不容易通过,但到二十一世纪,很多国家可能就会合法化。
但安乐死本身有好多问题值得思考:
a.
生命的主权,是人自己来操纵,或由赐生命的主来操纵?
b.
道德的责任?
c.
良心的控诉?
d.
是否一时感情冲动?
e.
是否有谋杀的意图?
f.
是否医生判断的错误?
g.
对家属是否会产生无法弥补的伤痛与损失?
圣经说:“不可杀人。”
包括不可谋杀,也含盖不可自杀。
我个人认为安乐死不应该鼓吹。
堕胎也是有违神的十条诫命。
我们应当照神的旨意行善,不应当照人意行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