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改过自新了的女权主义者。
我22岁了……我曾一度以为,我基本上可以做我任何想做的事,因为我是一个坚强而年轻的女子。
我不想专门为我的‘男人’做任何事。
我经常处于自我保护状态……因为女权主义者的胡说八道充斥了我的头脑,我不想给他做饭,也不想跟他有什么关系。
但是现在,我明白了,你应该为你的伴侣做些能令他开心的事。
参与脱口秀节目的这些居家女人居然说她们感觉像奴隶一样,因为她们的丈夫要她们做家务、煮饭,而男人成天在外工作……我简直不能忍受。
这真是疯了。
在家庭关系中,你确实不得不做出某些牺牲,但是干你自己份内的事算不上牺牲,事情本来就应该是这个样子。”
噢!
这是女权主义者一个重要的新发现。
“……干自己份内的事不算是牺牲,事情本来就应该是这个样子。”
这是一个合作的问题——而不是对女性的压迫。
我也认为自己是一个“改过自新的女权主义者”。
当20世纪60年代我还在上大学的时候,我就得到“启示”:要相信,婚姻和养育子女是消除我的力量、价值和权利的阴谋家,我小心翼翼地关注每个字眼、细节、态度、建议、期望、反应和行为,以证明“他”因为我是女人而企图控制或不尊重我。
可同时,我喜欢穿漂亮衣服,爱梳妆打扮,期待着有男人来约我,等待他为我开门、支付账单、约会结束后装出很腼腆的样子……我那时多令人着迷啊!
然而,回头看一看,问题的要点在于社会压力和自然倾向之间的分离。
从那以后的许多年里,我逐渐明白,温柔、谦卑和天伦之乐并不是什么骇人的事,也不是自由和个性的扼杀者。
它们是生活、价值和家庭关系的必要组成部分。
他们不是“代替”其它一切,他们是“补充”其它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