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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犹大书

新约概论 by 马有藻

8.犹大书

作者:犹大(v.1)(以犹大为作者之外证良多,不用赘述。内证方面因无从比较,无法鉴识。反对犹大为作者的批评学者从五方面下手:1.第3节之「真道」在原文上指一套有系统的神学纲领,故不可能在犹大时代;2.第17节指较后期的年日;3.书内含有后期诺斯底主义的思想;4.第9节作者引用旧约旁经,指非真使徒所为;5.教父希加士布斯(Hegesippus)传说本书非犹大手笔。但这些均受不住福音派学者严厉分析及应付,犹大为作者毫无疑问)。

日期:67-68A.D.(处彼得后书之后数年,因犹大书曾引用彼后书)。

地点:耶路撒冷(与雅各书有关相同推理)。

目的:消极性的警告信徒假师傅的谬理,积极性的鼓励信徒竭力为真理争辩(3-4)。

主旨:力辩真道。

特征:

(1)在文题修辞上与雅各书雷同。

(2)喜爱「三行诗格」体裁(Triplets)(在25节中有18节含有此格式)〔注45〕。

(3)透露假先知的谬论颇详。

(4)含有新约中著名的「赞美颂」(vv.24-25)。

(5)新约唯一书卷引用旧约旁经经文。

(6)钥字包括有「保守」、「不敬虔」、「真道」等。

历史背景:

A.作者的问题

1.作者是谁

「犹大」为一普遍的姓氏,特因犹太英雄「犹大马略比」之英勇事迹,「犹大」之名极为后人所爱戴。在新约中共有六人名「犹大」(路3:30;6:16;徒5:37;9:11;15:22;可3:19),但作者自称为「雅各的弟兄」(1),这样六位同名中只有二人才能迎合;其一即十二门徒中非加略人的犹大(约14:22),另一为主耶稣的弟弟(太13:55;可6:3)。

虽有学者〔注46〕赞同「非加略人的犹大」为本书的作者,但这是不可能的,主因有三:1.如此雅各便成了他的兄弟,亚勒腓的儿子(路6:16;徒1:13);但这雅各并不是一位如此著名的人物,使犹大引用他的名字为引介;2.这非加略人的犹大到底有无兄弟名雅各也成问题;徒1:13「兄弟」之词不在原文之内,据6:15-16之英皇钦定本及美国标准译本均正确的把它译作「儿子」。

另一可能性,犹大即是耶稣之兄弟,这是传统的观点。主却有兄弟名雅各,他也是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加1:19;徒12:17;15:13-21;21:18)。作者引述这位人人知晓的雅各为启信介语有其特别的用意。他故意没称自己是耶稣之兄弟,因在主复活后,一切在地上的血统关系已告清除,甚至主自己的兄弟们在心理上也不愿在肉体关系上亲近主;这心理甚为明显,因为他们在主复活前均是否认主的人物,如今他们宁愿以主的仆人自居〔注47〕。

2.作者生平简史

有关犹大生平的资料非常绌少。主在世时他是不信主之人(约7:3-8)。主复活后才归主,成为主近身信徒小组的一员(徒1:14)。从林前9:5可见他曾结婚,也是一名旅行布道家,此外并无任何有关他生平的记载。虽有学者〔注48〕误将他认作是「称呼巴撒巴的犹大」(徒15:22),但这并不何靠。

据教父希加士布斯(Hegesippus)之传说,犹大二孙在罗马该撒豆米仙之淫政时,因他们乃主耶稣兄弟之孙子而受逼迫及被拿,他们向豆米仙解说,他们所信之国非人间之国,而是天使之国后才被释放,这是唯一略与犹大有关的遗传了。

B.读者的问题

本书缺乏提及对象是谁,从内容看可有三个解释:

1.犹太的信徒说

因作者自称为耶稣兄弟雅各之兄弟,而雅各在耶路撒冷教会为一首要人物,加上他引用旧约故事多次,故对象必定是犹太信徒,犹与雅各书相同;但书内之「犹太色彩」只能指出作者本身之背景而非读者背景也。

2.外邦信徒说

另有学者主张本书之读者为分布于小亚细亚各地之外邦信徒,如彼得书信的对象一般。他们认为彼得与犹大皆对付同样的异端者。

3.普及信徒说

此说(如Harrison,Guthrie)对读者是谁采「包含」的态度,即是指在巴勒斯坦外(如安提阿)各类教会均是本书所提及之教会的成员及本书之对象,并且因他们较接近异端者活动的中心(如加拉太)。

C.著书时机

作者有鉴于他所熟识之羊群备受假师傅扰害,便定意书写一神学性之辩道论文,力斥其非(3);但情行越发转剧,他不得以把这论作大计暂时放下,立即执笔书此短简,警告读者勿让假师傅所迷惑。他力揭这些假师傅在两方面的错谬:1.道德方面--他们否认基督的位格(v.4与歌罗西书之异同),误解神恩之教义(4a),把人之梦作神之启示(8);2.行为方面--放纵情欲,还以为是合法的(4,7,10,16,18)(与约壹书之异端同)。这些假师傅实质上与彼后书的雷同,故而作者曾多点引用该书。自彼得殉道后,此等假师傅的活动又再复燃,故犹大本着耶路撒冷教会领袖之身分书就此书,力斥他们的错谬。

D.与其他各卷之关系

1.与彼得后书的比较

犹4-18与彼后2:1-3;4差点而一字不漏的相若,参下

简表:

犹大彼后

72:6

82:10

92:11

102:12

162:18

17-183:2-3

圣经学者于是便提供四种理论解释这现象:1.同受相同的圣灵所感动;2.同采自相同的资料;3.彼得抄自犹大;4.犹大抄自彼得〔注49〕。笔者主张彼后为先著成的书卷,故以第四说为合,但犹大亦有自己著者的独立资料。

在性质上,彼后与犹大各有独立的重点,兹胪表于下以示识别:

彼后书犹大书

(对假师傅传论)宣告性阐明性

教会情形暗淡,危机四伏情形黑暗,危机产生

警告危机教导应付

预言现实

无引用前人多引用前人

将来式词过去式词(全无将来式)

2.与使徒行传的比较

使徒行传犹大书

真使徒行传假使徒行传

教会开始时情形会在末世时情形

异端的种子异端的成长

作者归主作者事主

隐藏异端阐明异端

大纲:

A、简纲(为背诵用)

一、有关假师傅的警训(1-16)

A.他们的行为=1-9

B.他们的结局=10-11

C.他们的描绘=12-16

二、有关真信徒的教训(17-25)

A.纪念主信=17-19

B.造就自己=20

C.保守主爱=21

D.怜悯别人=22-25

B、详纲(为参研用)

一、引言(1-3)

A.作者自介=1

B.启语问安=2

二、正文(4-23)

A.有关假师傅的警训(4-16)

1.他们的行为=4-9

a.现今的情形=4-5

b.以前的历史=6-9

2.他们的结局=10-11

a.败坏自己

b.背叛灭亡

3.他们的描绘=12-16

a.他们的现在=12-13

b.他们的将来=14-15

c.他们的过去=16

B.有关真信徒的教训(17-25)

1.纪念主信=17-19

2.造就自己=20

3.保守主爱=21

4.怜悯别人=22-23

三、结语(24-25)

A.神的保守=24

B.神的荣颂=25

图析:

引1-作者自介1序

言2启语问安2

他们的行为现今的情形4-5

有关假师傅以前的情形6-9

力的警训他们的结局败坏自己104怒

背叛灭亡11|

辩3他们的现在12-1316斥

|他们的描绘他们的将来14-15

真23他们的过去16异

纪念主信17

道有关真信徒造就自己|端

v.3的教训保守主爱23

怜悯别人

结24-神的保守24跋

语25神的荣颂25

摘要:

使徒行传与犹大书前后相应;前者论在教会开始时期使徒的工作,后者论在教会建定时期假使徒的工作。本书也是引入下卷(启示录)的桥梁,导引神将来向假使徒所施行的审判。主曾说:「然而人子来的时候遇得见世上有信德么」(路18:8)。在保罗的书信中,他早已预言在末后的日子必有离道叛教的事(参提前4:1;提后4:3);在彼得书信中亦曾揭破这等人之谬理(彼后2:1;3:3);在犹大书中,这些均成史实〔注50〕。本书的重心在劝勉信徒为真道竭力争辩(3-23),附上书信格式的引言(1-2)及结语(24-25)。

一.引言(1-3)

A.作者自介(1)

作者开启本书先自我介绍:他是基督的仆人(1a),是雅各的弟弟(1b)犹大。作者因各人对他异常熟识,所以不多赘述雅各是谁。此后他用著名「三个一组」的字句描述读者的身分:他们是蒙召的,蒙爱的,及蒙保守的人(1c)。

B.启语问安(2)

作者愿读者在三方面蒙福,这「三个字」与「救恩三姐妹」略不同,其义相若。

C.主题介绍(3)

作者著书的目的乃是向读者阐释「共同的救恩」(3a),即是把救恩的基要释明,并鼓励他们为真理竭力据「理」力争(3b);这些都是为着要应付假师傅渗入教会内工作之故(参4)。

二.正文(4-23)

A.有关假师傅的警训(4-16)

1.假师傅的行为(4-9)

a.现今的情形(4)--作者著书的历史背景乃是因假师傅渗进教会内进行破坏真理。他们是1.偷进来的(4a),即是与真信徒参杂一起,使人防不胜防;2.自古被定受刑罚的(4b),不是说他们预定受刑,而是他们的结局早已铁定不改了〔注51〕;3.不虔不诚的(4c),原文指反叛神的态度;4.改变神恩,放纵情欲的(4d),即是误用基督徒的自由(参加5:13);5.否认主耶稣基督(4e),特别是他在信徒身上掌管的权能(「主宰」)。这五大点乃描述他们现今的情形。

b.以前的历史(5-7)--作者引用旧约古史作证明,主要目的指出凡反叛神的皆受神的刑罚。他以三件史书作实例,警训那些假使徒:1.以色列人出埃及后在旷野时的审判(5);2.天使堕落时的审判(6)〔注52〕;3.所多马、蛾摩拉时的审判(7)。

2.假师傅的结局(8-11)

a.现今的责备(8-9)--作者随着上文的史鉴在此重重的斥责这些假师傅,说他们是1.作梦的人(8a),非指在睡中的梦,而是隐喻学的应用,指情欲的放纵(与「梦」常用的字不同);2.污秽身体(8b),不单是自己的也是别人的;3.轻慢主治的(8c),反对一切的管束,特别是神的管束;4.毁谤在尊位的(8d),即毁谤神的(参彼后2:10);这毁谤神的话(即反权柄的话)连天使长也不敢作,无论对神或魔鬼,因魔鬼也是有权柄的灵(9)。

b.将来的结局(10-11)--这些人(回应8a)常施毁谤的话,毁谤他们所不知道的审判,如同无灵性的畜类一样,故他们的结局是1.自取败坏(10);2.故意反叛,自取灭亡(11);如该隐的杀害,及可拉的背叛等结局一般。

3.假师傅的描绘(12-16)

a.他们的现在(12-13)--他们现今的情形如同1.在爱筵中的礁石(12a),装作属灵的面孔,但暗暗害人;2.只知喂养自己的牧人(12b),自私自利;3.无雨的云彩(12c),有名无实,虚有其表;4.没果子的树(12d),随风飘荡,死根枯木;5.海中的狂浪(13a),涌出自己的可耻;6.流荡的星(13b),没有规则和轨道,至终的结局是墨黑的幽暗(13c),墨黑的审判。

b.他们的将来(14-15)--他们的现在是阴险的,他们的将来乃受审判(15),受审判的时候就是主再来之时(14)。

c.他们的过去(16)--他们受责乃因他们是1.私下议论的人(16a),即暗中谋算的反叛者;2.常发怨言(16b),不肯认错,不满自己的本位;3.随从己欲(16c),生命以满足情欲为主;4.说跨大的话(16d),为的是占人便宜(16e)或讨人喜欢(16f),而非讨神的欢喜。

B.有关真信徒的教训(17-23)

作者毫不留情揭破假师傅的面孔,也真理填胸的怒斥他们的不对,又不徇情面的预言他们的结局。这一方面的警训是消极性的防备;但对真使徒言,作者要他们积极性的表显真使徒的模样。

1.纪念主言(17-19)

当纪念主耶稣藉着使徒所传的教训,尤是论及末日假先知出现的情形,好叫有备无患及防患于先(17)。这些假先知是1.讥诮的人(18a);2.随私欲所控制而不敬虔的人(18b);3.引人结党的(18c),破坏教会合一与彼此相爱者;4.属血气的(18d),非属灵的;5.没圣灵的(18c),非属神的。

2.造就自己(20)

又当在1.至圣的真道上(「真道」或作「信心」)(20a);2.圣灵里的祷告上(经过圣灵的洁净与引导)(20b),造就自己。

3.保守主爱(21a)

要常在主的爱中,以主的爱为主的动力,激励(参林后5:14)人生。

4.望主之怜(21b)

仰望主耶稣基督的怜悯(参2),这怜悯是达到永生的途径。

5.怜悯别人(22-23)

求主怜悯的人也要学习用主之怜悯(或作「恩慈」怜悯别人,特别向1.存疑心的(信心不坚定的)(22);2.仅仅得救的(23a)(或指不信的人);3.固执刚愎的(23b),更须怜悯对待他们,存惧怕的心(怕他们受永刑)向他们施恩慈,但要厌恶他们不良的生活习惯(23c)。

三.结语(24-25)

A.神的保守(24)

作者的结语与他的启语般强而有力,使人信心坚定,爱心振奋。他指出神的保守是坚强的,使人1.不失脚(24a),跌进错谬的道理或假使徒的行为;2.无瑕疵在主前(24b),无惧审判。

B.神的荣颂(25)

愿「荣耀」(指神的本性),「威严」(指神的伟大),「能力」(指神的管理),「权柄」(指神的权能),因耶稣基督回归给神。

*****

犹大书为一封极富挑战性的书卷,向历代的信徒发出为真理竭力争辩的挑战。现今世代险恶,异端横行,人欲横流,凡爱主的信徒都需提起大无畏的勇敢,藉着笔、口、手、脚、生命见证主,竭尽气力为主打仗。

要打美好的仗要在四方面扎根:1.在至圣的真道上造就自己,不要只有为真道作战的勇气,而不懂得真道的「真相」,不要像大无畏的兵丁,上到战场上连手中的枪也不晓得使用。在主的军队中,不在真道中扎根的勇士不过是匹夫之勇而已;2.在圣灵里祷告,与圣灵合作,支取圣灵的力量,配备为主作战的能力;3.保守自己常在神的爱中,不要忘记主恩,用主的爱爱人;4.仰望主耶稣基督,以主为人生的目标,专心依赖靠主行事为人。

你懂得使用你的武器吗?你有能力作战吗?(缺少能力,虽有威力猛烈的武器也是无用!)你有爱人爱神的心吗?(若缺此,虽备有最新式的武器,无比的能力,也只能产生不良的效果!)你有人生的目标及方向吗?不然,所有的行动都只是打圈子式的徒劳无功。由此可见,信徒所需要是四方面的装备,才能成为神合用的工人。

书目注明:

(注1)据H.C.Thiessen考究,早在奥利根时(c.200A.D.)此组书信已被称为「普世书卷」(CatholicEpistles),参氏著IntroductiontotheNewTestament,Eerdmans,1955,p.271。

(注2)D.E.Hiebert,AnIntroductiontoTheNon-PaulineEpistles,Moody,1973(1962),pp.14-15。

(注3)D.E.Hiebert上引书第19页引自T.O.Bernard,TheProgressofDoctrineinTheNewTestament,n.d.,p.162。

(注4)选自C.C.Ryrie,BiblicalTheologyofTheNewTestament,Moody,1966(1959),pp.138-147,232-261,270-297,317-344;G.E.Ladd,ATheologyofTheNewTestament,Eerdmans,1974,pp.571-616。

(注5)H.C.Thiessen据保罗殉道后提摩太便释放出来订定本书于67-69年著成,见氏著上印书第304页。

(注6)如A.W.Pink,AnExpositionofHebrews,Baker,1971(1954),pp.10-11。

(注7)详论此点可参F.F.Bruce,"Hebrews,"NewInternationalCommentary,Eerdmans,1972(1964),pp.xxix-xxx.

(注8)读者意欲深讨「作者是谁」的「研究史」可参B.F.Westcott,TheEpistletoTheHebrews,Eerdmans,1970(1989),pp.IXii-IXXiX。

(ע9)DonaldGuthrie,NewTestamentIntroduction,Tyndale,1966,III:18-19.

(注10)F.Delitzsch,CommentaryonTheEpistletoTheHebrews,T.&T.Clark,1872,p.409指出希伯来书之希腊文只与路加(非其他人)的希腊文相若。

(注11)D.E.Hiebert上引书第90页;F.F.Bruce上引书p.xxx。

(注12)有关6:1-8或6:4-8的详释,读者可参F.F.Bruce上引书pp.110-125;C.C.Ryrie上引书pp.256-258。笔者赞同K.S.Wuest,HebrewsintheGreekNewTestament,Eerdmans,1958(1947),pp.107-109;A.W.Pink上引书pp.285-297,310-320及J.F.MacArthur,Hebrews.Moody,1983,pp.136-149等的见解。中文读本可参陈终道牧师著「希伯来书讲义」,证道出版社1960年版第52-59页。

(注13)CurtisVaughan.James(StudyGuideCommentary)Zondervan,1969,1977(8th),p.7。

(注14)D.A.Hayes,"James,"InternationalStandardBibleEncyclopedia,Eerdmans,1939,III:1564。

(注15)读者欲详研此点可参J.B.Mayor,TheEpistlesofSt.James,Macmillan,1913,pp.iii-iv。

(注16)读者欲细研雅各是否与主有血统关系的可参D.E.Hiebert上引书第46-50页。

(注17)E.F.Harrison,IntroductiontotheNewTestament,Eerdmans,1968(1964),p.365却不以为然。

(注18)如H.A.Kent,Jr.,Faiththatworks,Baker,p26。

(注19)如C.Vaughan上引书第15页;A.E.Barnett,"James,"IBD.,II,Abingdon,1962,p.795。

(注20)赞同此说的学者有W.Barclay;Farrar;Hort;Sanday;Jamieson,Fausset,Brown;Hadjiantoniou等。

(注21)赞同此说的学者较前说为多,如Zahn;Thiessen;A.Ross;Alford;Knowling;Carr;Mayor;Meyer;A.T.Robertson等,不表意见但倾向此说的有M.C.Tenney;D.Guthrie;J.S.Baxter;H.A.Kent等。

(注22)陈终道著「雅各书讲义」,证道出版社1958年版第60页。

(注23)笔者发现在多本注解雅各书的注释书中只有AndrewMcNab,"James,"NewBibleCommentary,IVP,1961,p.1128把5:19-20连在「祷告」(上文)方面去。

(注24)H.E.Hiebert上引书第111页自H.K.Ebright,ThePetrineEpistles,ACriticalStudyofAuthorship.(1917),p.42。

(注25)M.C.Tenney,TheNewTestament,anHistorical&AnalyticalSurvey,Eerdmans,1953,pp.365-366。

(注26)牛述光著上引书第537页。

(注27)如Calvin;Bengel;Alford;DeWette;Lange;Keil;Barnes;Moorehead;Thiessen;牛述光等。

(注28)如Olshausen;Hengstenberg;Schaff;Davidson;Salmon;Farrar;Lenski;Hiebert;Harrison;Selwyn;陈终道等,笔者赞同此说。

(注29)E.G.Selwyn,TheFirstEpistleofSt.Peter,Macmillian,1969,p.45。

(注30)如“IPeter”,Lange’sCommentaryontheHolyBible,Zondervan,n.d.,pp.7-8。

(注31)如E.F.Harrison上引书第379-380页。

(注32)有意在此在此详研者可参H.E.Hiebert上引书第139-157页。E.F.Harrison上引书第386-401页。

(ע33)A.T.Robertson,EpochsinTheLifeofSimonPeter,Baker.1935reprint,p.297.

(注34)A.T.Robertson,WordPicturesofTheNewTestament,Broadman,1933,VI:165。

(注35)C.C.Ryrie,BiblicalTheologyofTheNewTestament,Moody,1966,pp.285-286。

(注36)读者意欲详研此说可参任何教会史书籍,或拙著之「基督教神学思想史」,天道书楼出版社1979年初版。

(注37)虽有学者如B.F.Westcott,TheEpistlesofSt.John,Eerdmans,1971(1883),p.xxxi主张约翰一书为新约圣经终终著成的一卷,然而此说缺乏强力的史证。

(注38)参自A.Plummer,"IJohn,"CambridgeBibleForSchools,1938,pp.35-36;牛述光著上引书第578,580-581页。何赓诗著「约翰书信所译注释」,证道出版社1960年版第2-3。

(注39)J.R.W.Stott,TheEpistlesofJohn,Eerdmans,1975(6th),p.57。

(注40)C.C.Ryrie,"IJohn",WycliffeBibleCommentary,Moody,1963,p.1477。

(注41)DavidSmith,"IIJohn",Expositor-sGreekTestament,V,Eerdmans,1970reprint,p.160。

(注42)笔者与Westcott上引书第232页及J.R.W.Stott上引书第211页有别,但与C.C.Ryrie上引书第1479页的观点相同。

(注43)J.R.W.Stott上引书第225,227页。

(注44)A.Plummer,“EpistlesofSt.John”,CambridgeGreekTestamentforSchoolsandColleges,CambridgeUniversity,1938,p.149。

(注45)G.L.Lawlor.TheEpistleofJude,PresbyterianandReformed.1972,p.14。

(ע46)J.S.Baxter,ExploretheBank,VI,Zondervan,loc.cit.

(注47)D.E.Hiebert上引书第173页引自J.R.Lumby,"Jude,"TheSpeaker-sCommentqry,IV,1881,p.348。

(注48)如E.H.Plumptre,"Jude,"CambridgeBibleforSchools,Cambridge,1893,pp.85-86。

(注49)读者若欲详研这四种理论可参D.E.Hiebert上引书第175-179页。

(注50)S.M.Coder,"Jude,"theActsoftheApostates,Moody,1958,p.3。

(注51)G.L.Lawlor上引书第49-50页。

(注52)大部分保守派学者把这节与创6:1-4连在一起,如T.Dwight(Meyer-sCommentary);Salmond(Pulpit-sCommentary)lummer(Ellicott-sCommentary);Moorehead(ISBE);Alford;Coder;R.Wolfe;W.Barclay;Ryrie;Unger;H.A.Hoyt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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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犹大书 作者:犹大(v.1)(以犹大为作者之外证良多,不用赘述。内证方面因无从比较,无法鉴识。反对犹大为作者的批评学者从五方面下手:1.第3节之「真道」在原文上指一套有系统的神学纲领,故不可能在犹大时代;2.第17节指较后期的年日;3.书内含有后期诺斯底主义的思想;4.第9节作者引用旧约旁经,指非真使徒所为;5.教父希加士布斯(Hegesippus)传说本书非犹大手笔。但这些均受不住福音派学者严厉分析及应付,犹大为作者毫无疑问)。 日期:67-68A.D.(处彼得后书之后数年,因犹大书曾引用彼后书)。 地点:耶路撒冷(与雅各书有关相同推理)。 目的:消极性的警告信徒假师傅的谬理,积极性的鼓励信徒竭力为真理争辩(3-4)。 主旨:力辩真道。 特征: (1)在文题修辞上与雅各书雷同。 (2)喜爱「三行诗格」体裁(Triplets)(在25节中有18节含有此格式)〔注45〕。 (3)透露假先知的谬论颇详。 (4)含有新约中著名的「赞美颂」(vv.24-25)。 (5)新约唯一书卷引用旧约旁经经文。 (6)钥字包括有「
保守」、「不敬虔」、「真道」等。 历史背景: A.作者的问题 1.作者是谁 「犹大」为一普遍的姓氏,特因犹太英雄「犹大马略比」之英勇事迹,「犹大」之名极为后人所爱戴。在新约中共有六人名「犹大」(路3:30;6:16;徒5:37;9:11;15:22;可3:19),但作者自称为「雅各的弟兄」(1),这样六位同名中只有二人才能迎合;其一即十二门徒中非加略人的犹大(约14:22),另一为主耶稣的弟弟(太13:55;可6:3)。 虽有学者〔注46〕赞同「非加略人的犹大」为本书的作者,但这是不可能的,主因有三:1.如此雅各便成了他的兄弟,亚勒腓的儿子(路6:16;徒1:13);但这雅各并不是一位如此著名的人物,使犹大引用他的名字为引介;2.这非加略人的犹大到底有无兄弟名雅各也成问题;徒1:13「兄弟」之词不在原文之内,据6:15-16之英皇钦定本及美国标准译本均正确的把它译作「儿子」。 另一可能性,犹大即是耶稣之兄弟,这是传统的观点。主却有兄弟名雅各,他也是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加1:19;徒12:17;15:13-21;21:18)。作者引述这位人人知晓的雅各
为启信介语有其特别的用意。他故意没称自己是耶稣之兄弟,因在主复活后,一切在地上的血统关系已告清除,甚至主自己的兄弟们在心理上也不愿在肉体关系上亲近主;这心理甚为明显,因为他们在主复活前均是否认主的人物,如今他们宁愿以主的仆人自居〔注47〕。 2.作者生平简史 有关犹大生平的资料非常绌少。主在世时他是不信主之人(约7:3-8)。主复活后才归主,成为主近身信徒小组的一员(徒1:14)。从林前9:5可见他曾结婚,也是一名旅行布道家,此外并无任何有关他生平的记载。虽有学者〔注48〕误将他认作是「称呼巴撒巴的犹大」(徒15:22),但这并不何靠。 据教父希加士布斯(Hegesippus)之传说,犹大二孙在罗马该撒豆米仙之淫政时,因他们乃主耶稣兄弟之孙子而受逼迫及被拿,他们向豆米仙解说,他们所信之国非人间之国,而是天使之国后才被释放,这是唯一略与犹大有关的遗传了。 B.读者的问题 本书缺乏提及对象是谁,从内容看可有三个解释: 1.犹太的信徒说 因作者自称为耶稣兄弟雅各之兄弟,而雅各在耶路撒冷教会为一首要人物,加上他引用旧约故事多次,故对象必定是犹太信徒,犹
与雅各书相同;但书内之「犹太色彩」只能指出作者本身之背景而非读者背景也。 2.外邦信徒说 另有学者主张本书之读者为分布于小亚细亚各地之外邦信徒,如彼得书信的对象一般。他们认为彼得与犹大皆对付同样的异端者。 3.普及信徒说 此说(如Harrison,Guthrie)对读者是谁采「包含」的态度,即是指在巴勒斯坦外(如安提阿)各类教会均是本书所提及之教会的成员及本书之对象,并且因他们较接近异端者活动的中心(如加拉太)。 C.著书时机 作者有鉴于他所熟识之羊群备受假师傅扰害,便定意书写一神学性之辩道论文,力斥其非(3);但情行越发转剧,他不得以把这论作大计暂时放下,立即执笔书此短简,警告读者勿让假师傅所迷惑。他力揭这些假师傅在两方面的错谬:1.道德方面--他们否认基督的位格(v.4与歌罗西书之异同),误解神恩之教义(4a),把人之梦作神之启示(8);2.行为方面--放纵情欲,还以为是合法的(4,7,10,16,18)(与约壹书之异端同)。这些假师傅实质上与彼后书的雷同,故而作者曾多点引用该书。自彼得殉道后,此等假师傅的活动又再复燃,故犹大本着耶路撒冷教会领袖
之身分书就此书,力斥他们的错谬。 D.与其他各卷之关系 1.与彼得后书的比较 犹4-18与彼后2:1-3;4差点而一字不漏的相若,参下 简表: 犹大彼后 72:6 82:10 92:11 102:12 162:18 17-183:2-3 圣经学者于是便提供四种理论解释这现象:1.同受相同的圣灵所感动;2.同采自相同的资料;3.彼得抄自犹大;4.犹大抄自彼得〔注49〕。笔者主张彼后为先著成的书卷,故以第四说为合,但犹大亦有自己著者的独立资料。 在性质上,彼后与犹大各有独立的重点,兹胪表于下以示识别: 彼后书犹大书 (对假师傅传论)宣告性阐明性 教会情形暗淡,危机四伏情形黑暗,危机产生 警告危机教导应付 预言现实 无引用前人多引用前人 将来式词过去式词(全无将来式) 2.与使徒行传的比较 使徒行传犹大书 真使徒行传假使徒行传 教会开始时情形会在末世时情形 异端的种子异端的成长 作者归主作者事主 隐藏异端阐明异端 大纲:
A、简纲(为背诵用) 一、有关假师傅的警训(1-16) A.他们的行为=1-9 B.他们的结局=10-11 C.他们的描绘=12-16 二、有关真信徒的教训(17-25) A.纪念主信=17-19 B.造就自己=20 C.保守主爱=21 D.怜悯别人=22-25 B、详纲(为参研用) 一、引言(1-3) A.作者自介=1 B.启语问安=2 二、正文(4-23) A.有关假师傅的警训(4-16) 1.他们的行为=4-9 a.现今的情形=4-5 b.以前的历史=6-9 2.他们的结局=10-11 a.败坏自己 b.背叛灭亡 3.他们的描绘=12-16 a.他们的现在=12-13 b.他们的将来=14-15 c.他们的过去=16 B.有关真信徒的教训(17-25) 1.纪念主信=17-19 2.造就自己=20 3.保守主爱=21 4.怜悯别人=22-23 三、结语(24-25) A.神的保守=24
B.神的荣颂=25 图析: 引1-作者自介1序 言2启语问安2 他们的行为现今的情形4-5 有关假师傅以前的情形6-9 力的警训他们的结局败坏自己104怒 背叛灭亡11| 辩3他们的现在12-1316斥 |他们的描绘他们的将来14-15 真23他们的过去16异 纪念主信17 道有关真信徒造就自己|端 v.3的教训保守主爱23 怜悯别人 结24-神的保守24跋 语25神的荣颂25 摘要: 使徒行传与犹大书前后相应;前者论在教会开始时期使徒的工作,后者论在教会建定时期假使徒的工作。本书也是引入下卷(启示录)的桥梁,导引神将来向假使徒所施行的审判。主曾说:「然而人子来的时候遇得见世上有信德么」(路18:8)。在保罗的书信中,他早已预言在末后的日子必有离道叛教的事(参提前4:1;提后4:3);在彼得书信中亦曾揭破这等人之谬理(彼后2:1;3:3);在犹大书中,这些均成史实〔注50〕。本书的重心在劝勉信徒为真道竭力争辩(3-23),附上书信格式的引言(1-2)及结语(24-25)。
一.引言(1-3) A.作者自介(1) 作者开启本书先自我介绍:他是基督的仆人(1a),是雅各的弟弟(1b)犹大。作者因各人对他异常熟识,所以不多赘述雅各是谁。此后他用著名「三个一组」的字句描述读者的身分:他们是蒙召的,蒙爱的,及蒙保守的人(1c)。 B.启语问安(2) 作者愿读者在三方面蒙福,这「三个字」与「救恩三姐妹」略不同,其义相若。 C.主题介绍(3) 作者著书的目的乃是向读者阐释「共同的救恩」(3a),即是把救恩的基要释明,并鼓励他们为真理竭力据「理」力争(3b);这些都是为着要应付假师傅渗入教会内工作之故(参4)。 二.正文(4-23) A.有关假师傅的警训(4-16) 1.假师傅的行为(4-9) a.现今的情形(4)--作者著书的历史背景乃是因假师傅渗进教会内进行破坏真理。他们是1.偷进来的(4a),即是与真信徒参杂一起,使人防不胜防;2.自古被定受刑罚的(4b),不是说他们预定受刑,而是他们的结局早已铁定不改了〔注51〕;3.不虔不诚的(4c),原文指反叛神的态度;4.改变神恩,放纵情欲的(4d),即是误用
基督徒的自由(参加5:13);5.否认主耶稣基督(4e),特别是他在信徒身上掌管的权能(「主宰」)。这五大点乃描述他们现今的情形。 b.以前的历史(5-7)--作者引用旧约古史作证明,主要目的指出凡反叛神的皆受神的刑罚。他以三件史书作实例,警训那些假使徒:1.以色列人出埃及后在旷野时的审判(5);2.天使堕落时的审判(6)〔注52〕;3.所多马、蛾摩拉时的审判(7)。 2.假师傅的结局(8-11) a.现今的责备(8-9)--作者随着上文的史鉴在此重重的斥责这些假师傅,说他们是1.作梦的人(8a),非指在睡中的梦,而是隐喻学的应用,指情欲的放纵(与「梦」常用的字不同);2.污秽身体(8b),不单是自己的也是别人的;3.轻慢主治的(8c),反对一切的管束,特别是神的管束;4.毁谤在尊位的(8d),即毁谤神的(参彼后2:10);这毁谤神的话(即反权柄的话)连天使长也不敢作,无论对神或魔鬼,因魔鬼也是有权柄的灵(9)。 b.将来的结局(10-11)--这些人(回应8a)常施毁谤的话,毁谤他们所不知道的审判,如同无灵性的畜类一样,故他们的结局是1.自取败坏(10);2.
故意反叛,自取灭亡(11);如该隐的杀害,及可拉的背叛等结局一般。 3.假师傅的描绘(12-16) a.他们的现在(12-13)--他们现今的情形如同1.在爱筵中的礁石(12a),装作属灵的面孔,但暗暗害人;2.只知喂养自己的牧人(12b),自私自利;3.无雨的云彩(12c),有名无实,虚有其表;4.没果子的树(12d),随风飘荡,死根枯木;5.海中的狂浪(13a),涌出自己的可耻;6.流荡的星(13b),没有规则和轨道,至终的结局是墨黑的幽暗(13c),墨黑的审判。 b.他们的将来(14-15)--他们的现在是阴险的,他们的将来乃受审判(15),受审判的时候就是主再来之时(14)。 c.他们的过去(16)--他们受责乃因他们是1.私下议论的人(16a),即暗中谋算的反叛者;2.常发怨言(16b),不肯认错,不满自己的本位;3.随从己欲(16c),生命以满足情欲为主;4.说跨大的话(16d),为的是占人便宜(16e)或讨人喜欢(16f),而非讨神的欢喜。 B.有关真信徒的教训(17-23) 作者毫不留情揭破假师傅的面孔,也真理填胸的怒斥他们的不对,又
不徇情面的预言他们的结局。这一方面的警训是消极性的防备;但对真使徒言,作者要他们积极性的表显真使徒的模样。 1.纪念主言(17-19) 当纪念主耶稣藉着使徒所传的教训,尤是论及末日假先知出现的情形,好叫有备无患及防患于先(17)。这些假先知是1.讥诮的人(18a);2.随私欲所控制而不敬虔的人(18b);3.引人结党的(18c),破坏教会合一与彼此相爱者;4.属血气的(18d),非属灵的;5.没圣灵的(18c),非属神的。 2.造就自己(20) 又当在1.至圣的真道上(「真道」或作「信心」)(20a);2.圣灵里的祷告上(经过圣灵的洁净与引导)(20b),造就自己。 3.保守主爱(21a) 要常在主的爱中,以主的爱为主的动力,激励(参林后5:14)人生。 4.望主之怜(21b) 仰望主耶稣基督的怜悯(参2),这怜悯是达到永生的途径。 5.怜悯别人(22-23) 求主怜悯的人也要学习用主之怜悯(或作「恩慈」怜悯别人,特别向1.存疑心的(信心不坚定的)(22);2.仅仅得救的(23a)(或指不信的人);3.固执刚愎的(23b),更
须怜悯对待他们,存惧怕的心(怕他们受永刑)向他们施恩慈,但要厌恶他们不良的生活习惯(23c)。 三.结语(24-25) A.神的保守(24) 作者的结语与他的启语般强而有力,使人信心坚定,爱心振奋。他指出神的保守是坚强的,使人1.不失脚(24a),跌进错谬的道理或假使徒的行为;2.无瑕疵在主前(24b),无惧审判。 B.神的荣颂(25) 愿「荣耀」(指神的本性),「威严」(指神的伟大),「能力」(指神的管理),「权柄」(指神的权能),因耶稣基督回归给神。 ***** 犹大书为一封极富挑战性的书卷,向历代的信徒发出为真理竭力争辩的挑战。现今世代险恶,异端横行,人欲横流,凡爱主的信徒都需提起大无畏的勇敢,藉着笔、口、手、脚、生命见证主,竭尽气力为主打仗。 要打美好的仗要在四方面扎根:1.在至圣的真道上造就自己,不要只有为真道作战的勇气,而不懂得真道的「真相」,不要像大无畏的兵丁,上到战场上连手中的枪也不晓得使用。在主的军队中,不在真道中扎根的勇士不过是匹夫之勇而已;2.在圣灵里祷告,与圣灵合作,支取圣灵的力量,配备为主作战的能力;3.保守自己
常在神的爱中,不要忘记主恩,用主的爱爱人;4.仰望主耶稣基督,以主为人生的目标,专心依赖靠主行事为人。 你懂得使用你的武器吗?你有能力作战吗?(缺少能力,虽有威力猛烈的武器也是无用!)你有爱人爱神的心吗?(若缺此,虽备有最新式的武器,无比的能力,也只能产生不良的效果!)你有人生的目标及方向吗?不然,所有的行动都只是打圈子式的徒劳无功。由此可见,信徒所需要是四方面的装备,才能成为神合用的工人。 书目注明: (注1)据H.C.Thiessen考究,早在奥利根时(c.200A.D.)此组书信已被称为「普世书卷」(CatholicEpistles),参氏著IntroductiontotheNewTestament,Eerdmans,1955,p.271。 (注2)D.E.Hiebert,AnIntroductiontoTheNon-PaulineEpistles,Moody,1973(1962),pp.14-15。 (注3)D.E.Hiebert上引书第19页引自T.O.Bernard,TheProgressofDoctrineinTheNewTestament,
n.d.,p.162。 (注4)选自C.C.Ryrie,BiblicalTheologyofTheNewTestament,Moody,1966(1959),pp.138-147,232-261,270-297,317-344;G.E.Ladd,ATheologyofTheNewTestament,Eerdmans,1974,pp.571-616。 (注5)H.C.Thiessen据保罗殉道后提摩太便释放出来订定本书于67-69年著成,见氏著上印书第304页。 (注6)如A.W.Pink,AnExpositionofHebrews,Baker,1971(1954),pp.10-11。 (注7)详论此点可参F.F.Bruce,"Hebrews,"NewInternationalCommentary,Eerdmans,1972(1964),pp.xxix-xxx. (注8)读者意欲深讨「作者是谁」的「研究史」可参B.F.Westcott,TheEpistletoTheHebrews,Eerdmans,1970(1989),pp.IXii-I
XXiX。 (ע9)DonaldGuthrie,NewTestamentIntroduction,Tyndale,1966,III:18-19. (注10)F.Delitzsch,CommentaryonTheEpistletoTheHebrews,T.&T.Clark,1872,p.409指出希伯来书之希腊文只与路加(非其他人)的希腊文相若。 (注11)D.E.Hiebert上引书第90页;F.F.Bruce上引书p.xxx。 (注12)有关6:1-8或6:4-8的详释,读者可参F.F.Bruce上引书pp.110-125;C.C.Ryrie上引书pp.256-258。笔者赞同K.S.Wuest,HebrewsintheGreekNewTestament,Eerdmans,1958(1947),pp.107-109;A.W.Pink上引书pp.285-297,310-320及J.F.MacArthur,Hebrews.Moody,1983,pp.136-149等的见解。中文读本可参陈终道牧师著「希伯来书讲义」,证道出版社1960年版第52-59页。
(注13)CurtisVaughan.James(StudyGuideCommentary)Zondervan,1969,1977(8th),p.7。 (注14)D.A.Hayes,"James,"InternationalStandardBibleEncyclopedia,Eerdmans,1939,III:1564。 (注15)读者欲详研此点可参J.B.Mayor,TheEpistlesofSt.James,Macmillan,1913,pp.iii-iv。 (注16)读者欲细研雅各是否与主有血统关系的可参D.E.Hiebert上引书第46-50页。 (注17)E.F.Harrison,IntroductiontotheNewTestament,Eerdmans,1968(1964),p.365却不以为然。 (注18)如H.A.Kent,Jr.,Faiththatworks,Baker,p26。 (注19)如C.Vaughan上引书第15页;A.E.Barnett,"James,"IBD.,II,Abi
ngdon,1962,p.795。 (注20)赞同此说的学者有W.Barclay;Farrar;Hort;Sanday;Jamieson,Fausset,Brown;Hadjiantoniou等。 (注21)赞同此说的学者较前说为多,如Zahn;Thiessen;A.Ross;Alford;Knowling;Carr;Mayor;Meyer;A.T.Robertson等,不表意见但倾向此说的有M.C.Tenney;D.Guthrie;J.S.Baxter;H.A.Kent等。 (注22)陈终道著「雅各书讲义」,证道出版社1958年版第60页。 (注23)笔者发现在多本注解雅各书的注释书中只有AndrewMcNab,"James,"NewBibleCommentary,IVP,1961,p.1128把5:19-20连在「祷告」(上文)方面去。 (注24)H.E.Hiebert上引书第111页自H.K.Ebright,ThePetrineEpistles,ACriticalStudyofAuthorship.(1917),p.42。
(注25)M.C.Tenney,TheNewTestament,anHistorical&AnalyticalSurvey,Eerdmans,1953,pp.365-366。 (注26)牛述光著上引书第537页。 (注27)如Calvin;Bengel;Alford;DeWette;Lange;Keil;Barnes;Moorehead;Thiessen;牛述光等。 (注28)如Olshausen;Hengstenberg;Schaff;Davidson;Salmon;Farrar;Lenski;Hiebert;Harrison;Selwyn;陈终道等,笔者赞同此说。 (注29)E.G.Selwyn,TheFirstEpistleofSt.Peter,Macmillian,1969,p.45。 (注30)如“IPeter”,Lange’sCommentaryontheHolyBible,Zondervan,n.d.,pp.7-8。 (注31)如E.F.Harrison上引书第379-380页。 (注32)有意在此在此详研者可参H.E.H
iebert上引书第139-157页。E.F.Harrison上引书第386-401页。 (ע33)A.T.Robertson,EpochsinTheLifeofSimonPeter,Baker.1935reprint,p.297. (注34)A.T.Robertson,WordPicturesofTheNewTestament,Broadman,1933,VI:165。 (注35)C.C.Ryrie,BiblicalTheologyofTheNewTestament,Moody,1966,pp.285-286。 (注36)读者意欲详研此说可参任何教会史书籍,或拙著之「基督教神学思想史」,天道书楼出版社1979年初版。 (注37)虽有学者如B.F.Westcott,TheEpistlesofSt.John,Eerdmans,1971(1883),p.xxxi主张约翰一书为新约圣经终终著成的一卷,然而此说缺乏强力的史证。 (注38)参自A.Plummer,"IJohn,"CambridgeBibleForSchools,1938,p
p.35-36;牛述光著上引书第578,580-581页。何赓诗著「约翰书信所译注释」,证道出版社1960年版第2-3。 (注39)J.R.W.Stott,TheEpistlesofJohn,Eerdmans,1975(6th),p.57。 (注40)C.C.Ryrie,"IJohn",WycliffeBibleCommentary,Moody,1963,p.1477。 (注41)DavidSmith,"IIJohn",Expositor-sGreekTestament,V,Eerdmans,1970reprint,p.160。 (注42)笔者与Westcott上引书第232页及J.R.W.Stott上引书第211页有别,但与C.C.Ryrie上引书第1479页的观点相同。 (注43)J.R.W.Stott上引书第225,227页。 (注44)A.Plummer,“EpistlesofSt.John”,CambridgeGreekTestamentforSchoolsandColleges,CambridgeU
niversity,1938,p.149。 (注45)G.L.Lawlor.TheEpistleofJude,PresbyterianandReformed.1972,p.14。 (ע46)J.S.Baxter,ExploretheBank,VI,Zondervan,loc.cit. (注47)D.E.Hiebert上引书第173页引自J.R.Lumby,"Jude,"TheSpeaker-sCommentqry,IV,1881,p.348。 (注48)如E.H.Plumptre,"Jude,"CambridgeBibleforSchools,Cambridge,1893,pp.85-86。 (注49)读者若欲详研这四种理论可参D.E.Hiebert上引书第175-179页。 (注50)S.M.Coder,"Jude,"theActsoftheApostates,Moody,1958,p.3。 (注51)G.L.Lawlor上引书第49-50页。 (注52)大部分保守派学者把这节
与创6:1-4连在一起,如T.Dwight(Meyer-sCommentary);Salmond(Pulpit-sCommentary)lummer(Ellicott-sCommentary);Moorehead(ISBE);Alford;Coder;R.Wolfe;W.Barclay;Ryrie;Unger;H.A.Hoyt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