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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两个性情

分别在此 by 马唐纳

第八章、两个性情

探讨圣经的异同时,没有比分别信徒的二性情更实际。 不认识这真理的基督徒,容易被罪疚折腾,又被疑惑和气馁撕开。 因此,明白基督徒有两个性情,这是重要的。 每个基督徒都有两个性情,一个新一个旧,各有特徵。

旧性情每个人,得救与否,都有一个旧性情。 这是不信的人唯一有的一个,从亚当承受,延续一生。 我们可以称它为亚当的性情、旧人,或肉体。 大卫在这些话中承认,「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 第七章、法理上的赦免与亲情的赦免(诗51:5)保罗也指出,「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 (罗7:18)我们不应在这性情里头找寻良善;找不到好的也不应该失望。 当人明白自己的性情潜质是无恶不作,这是个极大的悟醒。

亚当的天性是信徒三大敌人之一,其余二个是世界和魔鬼。 旧天性是里头的敌人,是内奸。 它喜欢吃那些不造就人的和不洁净的东西,造成人违背神的自然倾向,鼓催人与神为仇,并不顺服神的律,又不能讨神的喜悦。 因为它,人较倾向接受错谬而不是真理。

亚当的性情罪恶,无可救药。 甚至当人过了多年的圣洁的生活,旧天性也不会丝毫改善。 主没有意思把这天性改良或革新,在各各他的十字架祂已把它定了罪案。 「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 (罗8:3)「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罗6:6)现在神教训信徒向它当看自己是死的,就像死人一样的不向这性情作任何反应。

当人被禁止做某些事情,旧天性立刻想做。 保罗在罗马书七章7至9节形容这奇怪的现象:

「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 律法是罪吗? 断乎不是! 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 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 然而罪趁著机会,就借著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 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著的;但是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

保罗也把旧性情比作一具死尸,紧系在他背上。 图画就像一个腐烂发臭的尸体,随处紧贴着他,令他喊苦:「我真是苦阿,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 (罗7:24)

旧性情就是我们在亚当里的本相。 主耶稣不单为我们所犯的罪死,也为我们的旧性情死。 这是个安慰,因为我们的所是,远远坏过我们所作所为。

所说的并非否认不信的人也有仁慈、怜悯、爱心和慷慨的时候。 这表现可能由于几方面。 这可能是自然的本能,例如:母亲对婴孩的爱;也许是一时的触动或一种学来的表现;也许是出于基督信仰的影响,它是世上的盐和光;也可能出于希望赚取或配得救恩的动机。 无论源头是什么,有一件事是肯定的。 第一件任何未得救的人能真正做的善行,就是信靠基督(约6:39)。

新性情

当人重生,他就得着一种新的性情,一个神的性情(彼后1:4),基督的生命。 这天性不能犯罪,因为是由神而生(约壹3:9)。

这性情良善也只能作良善的事。 我们可以称它为基督的性情或新人。

它喜欢清洁和圣洁的事情,渴慕神的话,喜悦耶和华的律例。 神的命令不难守,正是这性情乐于遵行的事,就像吩咐母亲照顾自己的婴孩,正是她想做的。

新旧两个性情就像挪亚从方舟放出的鸽子和乌鸦。 乌鸦一去不返,从浮在水面的腐尸得着食物。 鸽子代表新性情,它返回方舟,直至它能找到一处清洁的地方来休息和进食。

主耶稣的话多真,「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 (约3:6)

争战仍在

一位初信者把这种争战的情况形容得十分精采。 他说:「罪已从我心中除去,但我的祖父还活在我的骨子里。」

人一得救,两个性情就开始彼此相争。 不用希奇,因为两个极端相反的性情怎可能和谐共处? 比喻可从利百加腹中两个婴孩的相争看见(创25:22-23)。 她曾问:「若是这样,我为什么活着呢?」。 保罗在罗马书七章14至25节也把这争战形容得逼真:

「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 因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做;我所恨恶的,我倒去做。 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愿意的,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 既是这样,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 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 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 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 若我去做所不愿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 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 因为按著我里面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 我真是苦啊! 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感谢神,靠著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 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

一幅争战的图画与肉体和圣灵的争战相关,但不完全一样(加5:17):

「因为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这两个是彼此相敌,使你们不能做所愿意做的。」

无怪乎,信徒经常觉得自己是双重人格,一个人格分裂的人,就像Dr. Jekyll and Mr. Hyede。 无怪乎,信徒就像利百加,对这种争战感到迷惘。 他以为当他信靠主,争战已成过去,可他现在发现另一场猛烈的战争才刚开始,使他感到徬徨。 令他可能甚至怀疑自己的救恩。

他应该知道每个基督徒,甚至是最圣洁的基督都有这种争战(林前10:13),并且这场争战会延续至死亡,或是主的再来提升的时候。 这不单不是他未得救的证据,反而是他真正得救的确定。

谁胜谁负?

帮助我们脱离内住罪权势的是圣灵(加5:17),最敬虔的信徒本身也没有这种能力。 可是基督徒的顺服和合作是必需的。

决定谁胜谁败乃是信徒自己,在乎他所喂养的是哪一个性情。 他不能用电视、电影和属世的读物和娱乐来喂养肉体,然后期待新性情可以得胜,这是不可能的。 他不能养狼而希望羊胜。

因此,圣经在罗马书十三章14节告诉他:「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 在彼得前书二章11节又说,「亲爱的弟兄啊,你们是客旅,是寄居的。 我劝你们要禁戒肉体的私欲;这私欲是与灵魂争战的。」

在积极方面,基督徒有责任用时间读经、祷告和事奉,这都是圣洁生活所需的。

勿借口

我们万不能借口犯罪,把责任推到旧天性身上。 这样推卸责任的行为是不能凑效的。 神追究责任时,是向人,不是旧天性。

给犯罪制造借口,只会令下次更容易犯罪,把人的防卫能力降低。

结语

圣经和经验都告诉我们有两个天性。 也许它们有不同的名字,但无论如何它们存在。 如果信徒看不见这事,他可能觉得是内心的冲突。 或者,他会疑惑自己的得救,又或者,他们的生命一蹶不振。

解决问题的方法在于对罪恶意欲的回应,我们必须看自己如同死人一般,把自己顺服在圣灵的掌管之下。 只要他这样做,他就不会随从肉体的私欲(加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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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两个性情 探讨圣经的异同时,没有比分别信徒的二性情更实际。 不认识这真理的基督徒,容易被罪疚折腾,又被疑惑和气馁撕开。 因此,明白基督徒有两个性情,这是重要的。 每个基督徒都有两个性情,一个新一个旧,各有特徵。 旧性情每个人,得救与否,都有一个旧性情。 这是不信的人唯一有的一个,从亚当承受,延续一生。 我们可以称它为亚当的性情、旧人,或肉体。 大卫在这些话中承认,「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 第七章、法理上的赦免与亲情的赦免(诗51:5)保罗也指出,「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 (罗7:18)我们不应在这性情里头找寻良善;找不到好的也不应该失望。 当人明白自己的性情潜质是无恶不作,这是个极大的悟醒。 亚当的天性是信徒三大敌人之一,其余二个是世界和魔鬼。 旧天性是里头的敌人,是内奸。 它喜欢吃那些不造就人的和不洁净的东西,造成人违背神的自然倾向,鼓催人与神为仇,并不顺服神的律,又不能讨神的喜悦。 因为它,人较倾向接受错谬而不是真理。 亚当的性情罪恶,无可救药。 甚至当人过了多年的圣洁的生活,旧天性也不会丝毫改善。 主没有意思把这天性改良或
革新,在各各他的十字架祂已把它定了罪案。 「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 (罗8:3)「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罗6:6)现在神教训信徒向它当看自己是死的,就像死人一样的不向这性情作任何反应。 当人被禁止做某些事情,旧天性立刻想做。 保罗在罗马书七章7至9节形容这奇怪的现象: 「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 律法是罪吗? 断乎不是! 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 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 然而罪趁著机会,就借著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 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著的;但是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 保罗也把旧性情比作一具死尸,紧系在他背上。 图画就像一个腐烂发臭的尸体,随处紧贴着他,令他喊苦:「我真是苦阿,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 (罗7:24) 旧性情就是我们在亚当里的本相。 主耶稣不单为我们所犯的罪死,也为我们的旧性情死。 这是个安慰,因为我们的所是,远远坏过我们所作所为。 所说的并非否认不信的人也有仁慈、怜悯、爱心和
慷慨的时候。 这表现可能由于几方面。 这可能是自然的本能,例如:母亲对婴孩的爱;也许是一时的触动或一种学来的表现;也许是出于基督信仰的影响,它是世上的盐和光;也可能出于希望赚取或配得救恩的动机。 无论源头是什么,有一件事是肯定的。 第一件任何未得救的人能真正做的善行,就是信靠基督(约6:39)。 新性情 当人重生,他就得着一种新的性情,一个神的性情(彼后1:4),基督的生命。 这天性不能犯罪,因为是由神而生(约壹3:9)。 这性情良善也只能作良善的事。 我们可以称它为基督的性情或新人。 它喜欢清洁和圣洁的事情,渴慕神的话,喜悦耶和华的律例。 神的命令不难守,正是这性情乐于遵行的事,就像吩咐母亲照顾自己的婴孩,正是她想做的。 新旧两个性情就像挪亚从方舟放出的鸽子和乌鸦。 乌鸦一去不返,从浮在水面的腐尸得着食物。 鸽子代表新性情,它返回方舟,直至它能找到一处清洁的地方来休息和进食。 主耶稣的话多真,「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 (约3:6) 争战仍在 一位初信者把这种争战的情况形容得十分精采。 他说:「罪已从我心中除去,但我的祖父还活在我的骨子里。」 人一得救,两个性情就开始彼
此相争。 不用希奇,因为两个极端相反的性情怎可能和谐共处? 比喻可从利百加腹中两个婴孩的相争看见(创25:22-23)。 她曾问:「若是这样,我为什么活着呢?」。 保罗在罗马书七章14至25节也把这争战形容得逼真: 「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 因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做;我所恨恶的,我倒去做。 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愿意的,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 既是这样,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 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 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 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 若我去做所不愿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 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 因为按著我里面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 我真是苦啊! 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感谢神,靠著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 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 一幅争战的图
画与肉体和圣灵的争战相关,但不完全一样(加5:17): 「因为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这两个是彼此相敌,使你们不能做所愿意做的。」 无怪乎,信徒经常觉得自己是双重人格,一个人格分裂的人,就像Dr. Jekyll and Mr. Hyede。 无怪乎,信徒就像利百加,对这种争战感到迷惘。 他以为当他信靠主,争战已成过去,可他现在发现另一场猛烈的战争才刚开始,使他感到徬徨。 令他可能甚至怀疑自己的救恩。 他应该知道每个基督徒,甚至是最圣洁的基督都有这种争战(林前10:13),并且这场争战会延续至死亡,或是主的再来提升的时候。 这不单不是他未得救的证据,反而是他真正得救的确定。 谁胜谁负? 帮助我们脱离内住罪权势的是圣灵(加5:17),最敬虔的信徒本身也没有这种能力。 可是基督徒的顺服和合作是必需的。 决定谁胜谁败乃是信徒自己,在乎他所喂养的是哪一个性情。 他不能用电视、电影和属世的读物和娱乐来喂养肉体,然后期待新性情可以得胜,这是不可能的。 他不能养狼而希望羊胜。 因此,圣经在罗马书十三章14节告诉他:「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 在彼得前书二章11节又说,
「亲爱的弟兄啊,你们是客旅,是寄居的。 我劝你们要禁戒肉体的私欲;这私欲是与灵魂争战的。」 在积极方面,基督徒有责任用时间读经、祷告和事奉,这都是圣洁生活所需的。 勿借口 我们万不能借口犯罪,把责任推到旧天性身上。 这样推卸责任的行为是不能凑效的。 神追究责任时,是向人,不是旧天性。 给犯罪制造借口,只会令下次更容易犯罪,把人的防卫能力降低。 结语 圣经和经验都告诉我们有两个天性。 也许它们有不同的名字,但无论如何它们存在。 如果信徒看不见这事,他可能觉得是内心的冲突。 或者,他会疑惑自己的得救,又或者,他们的生命一蹶不振。 解决问题的方法在于对罪恶意欲的回应,我们必须看自己如同死人一般,把自己顺服在圣灵的掌管之下。 只要他这样做,他就不会随从肉体的私欲(加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