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导论
神的旨意是基督教信仰的根基,必须要有清楚的认识,才能根基稳固,不被异教之风所摇动。
神的旨意中文的著作寥若晨星,西方神学界的著作也是颇有限。
分类法也略有不同;神的旨意传统的观念是三分法;最近美国费理申(Garry Friesen)将传统的三分法改为二分法。
本书不限在其框框之内,因本书是以讲道方式写成,并为解释神旨意有关之圣经难题,自然范围比较宽广,且比较注重实际的应用;特将神的旨意、安排、引导、许可、任凭加以说明。
三分法及二分法均将神命令关乎灵性与事奉方面之内容纳入道德旨意之中;笔者认为神命令的旨意含盖道德、宗教、灵性、事奉、生活、自由等原则,好叫世人可以遵循。
兹为使读者有一鸟瞰的观念,谨简述如下:
一、神的旨意传统三分法
1.
神主权的旨意(Sovereign Will of God)
神的奥秘计划决定宇宙中一切所发生的事。
(但4:35;箴21:1;启4:11;弗1:11;箴16:33;罗9:19;徒2:23;徒4:27-28;罗11:33-36)
2.
神道德的旨意(Moral Will of God)
神在圣经中启示的命令,教导人该如何相信与生活。
(罗2:18;帖前5:18;帖前4:3;林后6:14;加上其它圣经中所有的命令。
)
3.
神对个人的旨意(Inpidual Will of God)
神的心意特别为每一个人设计仔细的生命计划。
(西1:9;西4:12;罗12:2;弗5:17;弗6:6;箴3:5-6;箴16:9;诗32:8;创24)
以上参阅费理申(Garry Friesen)着《“作决定与神的旨意”Decision Making&the Will of G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