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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性

神的旨意 by 郑国治

第五章、神永恒的旨意

根据圣经,神的主权旨意是绝对、无法抗拒、永无止境的。 神的旨意如同神的智能,是永远超然的。 时间是神创造世界时所设立的。 时间是衡量受造物之改变。 神却是超越时间者,他创造时间,他就不受时间的限制,从亘古到永远他是神,意即从无始之永远到无终之永远他永是神。

神照自己所喜悦的美意创造宇宙,救赎他的子民,以荣耀他;完全是根据他的主权和旨意。 他的主权有如窑匠造器皿,随心所欲。 神有绝对自由的主权。 神的旨意是神属性的表彰,神的属性是永恒的,神的旨意也是永恒的。 神永恒的旨意有三大特征:一、不变性。 二、绝对性。 三、永存性。

一、不变性

1. 救恩旨意不更改

“照样,神愿意为那承受应许的人,格外显明他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誓为证。” (来6:17)

救恩是神的计划,也是神的旨意,凡重生得救者,神必然拯救到底。 因为神不更改救赎的旨意。 神所应许,所立的约,所说的话,神必成就。 经上说:“我耶和华说过的,必定成就,必照话而行,必不返回,必不顾惜,也不后悔。 人必照你的举动行为审判你,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结24:14)

谁也不能夺去信徒的永生,因为神比万有都大,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的神保守信徒的救恩。 魔鬼不能夺走信徒的救恩,天使也不能夺走信徒的救恩,地上的君王、政治家、科学家、哲学家、医学家、父母亲、朋友、敌人都不能夺走信徒的救恩。 如果永生能被夺走,它就不是永生;所谓永生,必然永不灭亡才是永生。 耶稣说:“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 我父把羊赐给我,他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 (约10:28-29)

真正重生得救者,一个也不会失落。 耶稣说:“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在末日却叫他复活。” (约6:39)所谓“一次得救永远得救”,虽然不是圣经的话,但是,是圣经的思想,是正确的神学思想。 所谓一次得救永远得救,不是指挂名的基督徒,不是指假的信徒,乃是指灵里真正重生的人。

有人主张救恩会失落者,他们认为人得救之后,要靠自己的努力去持守救恩。 其实不然,人无法靠自己的努力去持守救恩,完全是神的保守,神是全能者,才有能力保守所应许的。

主张救恩会失落者,通常把圣经中未得救的例子或经文,解释为信徒,所以他们会失落救恩。 他们认为出卖主耶稣的犹大、许米乃、尼哥拉等当作曾经是信徒;其实这些人从未重生得救。 信徒得救了,若在生活上未得胜,不能说会失去救恩。 神救恩的旨意是不更改的,无人能以自己的观点更改神的旨意。

主张救恩会失落者,通常引用以下的圣经作为根据:太7:21-23;约15:1-8;来6:4-8;太24:10-14;来3:6,14;西1:22-23;雅2:14-26. 其实都是解释上出问题,有些经文将未重生者当作信徒解释;有的将福音的盼望解释为永生;有的将假先知当作信徒解释。 我们当谨慎圣经的总原则,神救恩的旨意是不更改的。

2. 无人能拦阻神的旨意

神是无所不能的,若有任何活物能拦阻神的作为,他就比神更有伟大,更全能;神反而不是全能者,这是不合逻辑的。 约伯说:“我知道你万事都能作,你的旨意不能拦阻。” (伯42:2)

蒙神启示的但以理说:“世上所有的居民,都算为虚无,在天上的万军,和世上的居民中,他都凭自己的意旨行事。 无人能拦住他手,或问他说,你作甚么呢。” (但4:35)

神是创造者,他有绝对的主权在受造者的身上;他是全能的,才能维持其旨意的不变性。

3. 神必成就所定的旨意

“我从起初指明末后的事,从古时言明未成的事,说,我的筹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悦的,我必成就。” (赛46:10)

神是绝对的信实,他必照所计划、预定的成就。 在神没有任何难成的事。 他命立就立,他说有就有,他说成了就必成就。 圣经记载:“……因为我言已出,我意已定,必不后悔,也不转意不作。” (耶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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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神永恒的旨意 根据圣经,神的主权旨意是绝对、无法抗拒、永无止境的。 神的旨意如同神的智能,是永远超然的。 时间是神创造世界时所设立的。 时间是衡量受造物之改变。 神却是超越时间者,他创造时间,他就不受时间的限制,从亘古到永远他是神,意即从无始之永远到无终之永远他永是神。 神照自己所喜悦的美意创造宇宙,救赎他的子民,以荣耀他;完全是根据他的主权和旨意。 他的主权有如窑匠造器皿,随心所欲。 神有绝对自由的主权。 神的旨意是神属性的表彰,神的属性是永恒的,神的旨意也是永恒的。 神永恒的旨意有三大特征:一、不变性。 二、绝对性。 三、永存性。 一、不变性 1. 救恩旨意不更改 “照样,神愿意为那承受应许的人,格外显明他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誓为证。” (来6:17) 救恩是神的计划,也是神的旨意,凡重生得救者,神必然拯救到底。 因为神不更改救赎的旨意。 神所应许,所立的约,所说的话,神必成就。 经上说:“我耶和华说过的,必定成就,必照话而行,必不返回,必不顾惜,也不后悔。 人必照你的举动行为审判你,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结24:14) 谁也不能夺去信徒的永生,因为神比万有都大,圣父
、圣子、圣灵三位一体的神保守信徒的救恩。 魔鬼不能夺走信徒的救恩,天使也不能夺走信徒的救恩,地上的君王、政治家、科学家、哲学家、医学家、父母亲、朋友、敌人都不能夺走信徒的救恩。 如果永生能被夺走,它就不是永生;所谓永生,必然永不灭亡才是永生。 耶稣说:“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 我父把羊赐给我,他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 (约10:28-29) 真正重生得救者,一个也不会失落。 耶稣说:“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在末日却叫他复活。” (约6:39)所谓“一次得救永远得救”,虽然不是圣经的话,但是,是圣经的思想,是正确的神学思想。 所谓一次得救永远得救,不是指挂名的基督徒,不是指假的信徒,乃是指灵里真正重生的人。 有人主张救恩会失落者,他们认为人得救之后,要靠自己的努力去持守救恩。 其实不然,人无法靠自己的努力去持守救恩,完全是神的保守,神是全能者,才有能力保守所应许的。 主张救恩会失落者,通常把圣经中未得救的例子或经文,解释为信徒,所以他们会失落救恩。 他们认为出卖主耶稣的犹大、许米乃、尼哥拉等当作曾经
是信徒;其实这些人从未重生得救。 信徒得救了,若在生活上未得胜,不能说会失去救恩。 神救恩的旨意是不更改的,无人能以自己的观点更改神的旨意。 主张救恩会失落者,通常引用以下的圣经作为根据:太7:21-23;约15:1-8;来6:4-8;太24:10-14;来3:6,14;西1:22-23;雅2:14-26. 其实都是解释上出问题,有些经文将未重生者当作信徒解释;有的将福音的盼望解释为永生;有的将假先知当作信徒解释。 我们当谨慎圣经的总原则,神救恩的旨意是不更改的。 2. 无人能拦阻神的旨意 神是无所不能的,若有任何活物能拦阻神的作为,他就比神更有伟大,更全能;神反而不是全能者,这是不合逻辑的。 约伯说:“我知道你万事都能作,你的旨意不能拦阻。” (伯42:2) 蒙神启示的但以理说:“世上所有的居民,都算为虚无,在天上的万军,和世上的居民中,他都凭自己的意旨行事。 无人能拦住他手,或问他说,你作甚么呢。” (但4:35) 神是创造者,他有绝对的主权在受造者的身上;他是全能的,才能维持其旨意的不变性。 3. 神必成就所定的旨意 “我从起初指明末后的事,从古时言明未成的事,说,我的筹算必立定
,凡我所喜悦的,我必成就。” (赛46:10) 神是绝对的信实,他必照所计划、预定的成就。 在神没有任何难成的事。 他命立就立,他说有就有,他说成了就必成就。 圣经记载:“……因为我言已出,我意已定,必不后悔,也不转意不作。” (耶4:28)